啥区别啊!
这本十八世纪的美国"灵异书"中,还提到一个案例,说是一对年轻的情侣,喜欢对闹鬼的古堡进行探险,他们即使在最恐怖的古堡里,也能毫发无损。而其他很多探险家,在经历这几个"闹鬼"最厉害的古堡时,却不是惨死,就是发疯。最后,这对情侣透露出了他们的"战鬼杀手锏",就是在午夜鬼气最阴郁时,俩人用**来应对。
当时我看到这段时,心里还想,这种情境下还能**吗?
病急乱投医,这种方法倒是可以试试,我是不是找个女的也"和谐"一下?我感到自己这样做有点荒诞,但已经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还不算是"荒诞"吗?这个世界本来就有很荒诞、很匪夷所思的一面。
妈的,不管那么多了,就这样定了,找个女的试试。但找谁呢?脑海中忽然蹦出一个很合适的人选:同一个办公室的李姐。
李姐三十五岁,听说她曾经有过一段婚姻,但因为她在外面红杏出墙,老公受不了就和她离了。她长得模样一般,但身材挺好,细腰鼓臀,前挺后翘,身材火辣。
其实李姐可不是那种一般的荡妇之类的,她算是个很有思想的人,平时爱读书,并且很聪明,很博学,很文青,很特立独行,也很小资的一个女人。说实话,其实我对她本来就很有幻想的,但一直是有贼心没贼胆,这次经过这么大的"生死变故",我忽然觉得那种羞怯真的没必要,和生死比起来,其他的都算是小事。况且,论外表,俺也算是不错的了,李姐对我一直有好感的。
咋开头呢?我决定把我所有的奇怪遭遇都写下来,然后用电子邮件发到李姐的邮箱里。记得那天夜里一直写到凌晨2点多。
我因为请了两天病假,所以发完邮件后的第三天,才去办公室上班。我心里其实也没有很忐忑,因为我在邮件里,并没有提要和她做爱来"避邪"的事,因为我怕那会让她以为我是在耍流氓。
不过到办公室里,看到李姐的时候,我还是感到有点不自然。办公室里本来有三个人,不过另外一个出差了,所以就只剩下我和李姐两个。李姐看见我,并没啥异常表现,还是和以前一样打招呼、聊天,问我病好了没有。我的心稍微安定了一下,但又忍不住想:"会不会李姐没看到我写的那封邮件呢?"
等工作忙起来的时候,这些乱七八糟的事都暂时抛向脑后了。
直到中午,吃过午饭,我俩回到办公室,当我坐在座位上发呆时,李姐忽然端着茶杯,一脸"坏笑"的走过来,她性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