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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纷争 第三十章 一个痞子半个英雄(2 / 3)

墙,这也是以后桃花镇多次加高镇墙的原因。只是近百年的太平,镇墙已是有些荒废。

那年秋天兽潮起,桃花镇被冲破,数万人的小镇最后存活下来十不足一,桃花镇人口几乎被兽潮杀戮干净,兽潮中有一个小孩存活了下来,他也就是本故事的主角。

他叫宋公明,兽潮中的家人都死绝了,当时只有七八岁的孩童随着大人逃亡远方,一路野兽追杀,尸骸遍野。

兽潮的袭击夺走了他的父母,夺走了他的玩伴,懵懂无知的孩童只知道跟随大人逃亡,活着对他来说已是奢望,但奢望不代表绝望,他啃树皮,吃虫子,吃蟑螂,最终活了下来。

没有吃过老鼠你永远都不知道那股腥臭!没有被人踩在脚下你永远都不知道那一个救命馒头的珍贵!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句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他是不信的!

他在躲避兽潮中跌跌撞撞逃亡,他愤怒过,他不甘过,甚至想要自杀过,但肚子的饥饿总会打破一切不切实际的幻想。

原来饿,代表了活着。

当兽潮过后,重回桃花镇,为了吃饱饭。他偷过,他抢过,他杀人,他为恶。终于他长到了十六岁,那天他看上了一位姑娘,很漂亮的姑娘,他尾随那姑娘走了一程又一程。

当到一处无人之处想要为恶时,结果被那姑娘打了一顿,还骂了他。骂的不好听,他别的没听到,只听到当时那女孩说:“她要嫁就嫁给堂堂正正的英雄,你算什么东西,整天偷鸡摸狗无恶不作之辈,只配烂死街头。”

经此一事,他悟了。他前往了桃花镇的兵锋营,在兵锋营外站了三天,终于有一位军爷出来问他,为什么来兵锋营,他说他想从军,想修炼,想上关隘杀兽族,不想烂死街头。只是他没说他要做英雄,那才是他的真心话。

军爷沉默了一会终于收了他,后来他才知道,那是兵锋营的屯长。

在兵锋营内,他炼体,他读书,他玩命。

他每天修炼、挑水、吃馒头。同龄人中,他修炼时间最长,别人不敢的他敢,别人还在打拳的时候,他已经在瀑布下硬接瀑布的冲击,别人在瀑布下硬接冲击时,他已经在开始和激流搏斗了。

修行、挑水、吃馒头。别人眼里的枯燥乏味的生活,在他眼里却是天堂。

有的修炼,有的读书,这就是他的梦想,梦想着成为英雄的机会。

每当深夜之时,当他想到女子的话他就一阵心痛。“她要嫁就嫁给堂堂正正的英雄,你算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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