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不出嫁,直接娶个男人回来,给你当上门女婿不就好了?”
李辰兰嬉皮笑脸道,“再不然,让桑麻去学针线,或者带两个小丫鬟回家,替你将来的姑爷做针线。总归让我动手是不可能的,我连自己的衣服都缝不明白呢!”
其实前世的李辰兰,是会点“针线活儿”的。
她还曾经网购过一台缝纫机,没事就在家里改衣服穿。主要是她身高太矮、人又太瘦了,买回家的衣服即便是小码的,不是肩膀老往下掉,就是腰身松的跟水桶似的。
带去外面服装店里改吧,价钱太贵。
于是为了能穿上合身的衣服,只能自己想办法改。时间长了,倒也练出一手不错的手艺,至少应付自己一年四季的衣裳是没问题。可这不是到了古代嘛?
脚踩缝纫机再慢,那也是机械化作业,她改个领口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而在这里,只能一针一线的缝,缝个领口对李辰兰这种手残星人,都的要个十多分钟。而且未必能缝的整齐、缝的好看,有这时间她做点什么不好?
好吧,她承认她是在犯懒,不过懒怎么了?她懒得理直气壮。
她有的是银子,针线丫鬟甚至可以买四个,分一年四季专门给她做衣裳。之所以不买,不过是享受王氏亲手给她做衣服的温暖,再说王氏身边已经配了两个婆子。
一个负责做饭,一个负责做家务。负责做饭的那个,针线活儿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