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章雨蝶都是长发,粗粗的一条鞭子,她都觉得自己是清朝的人,顽固不开化。
如今,剪了一个短发,感觉非常的好,头轻了,大脑清醒了!
不但可以卖些钱,最主要的是还能够重新开始生活。
所谓的从头开始嘛!
而且,自己也已经决定了一件事,心里觉得很是轻松了。
注意到章雨蝶的短发。
“你,为什么要剪掉头发?”宋凯山问。
男孩子都喜欢长发的女孩子吧,宋凯山好像也不例外。
想起以前的日子,他就是迷恋章雨蝶的长发。
他觉得一个女孩子有一头好看的乌黑的长发,就像公主一样。
现在想想,那时候之所以迷恋上章雨蝶的长发,是因为自己不敢明目张胆地看章雨蝶的脸,只好看她的头发了。
现在,章雨蝶剪了短发,还是一样的漂亮。所以,他爱上的是章雨蝶的人,而不是其他。
章雨蝶眨巴眨巴眼睛,摸摸自己的短发,刚剪,有些不适应。
“好不好看?”
“只要是你,怎么样都好看!”宋凯山扯出一丝笑,从小他就是这样以为的。
章雨蝶满意地笑了。
看到章雨蝶的笑,宋凯山心里轻松了。
他不去纠结分手的问题。知道这个事情,越描越黑。
这几个月来,他们见面好好说话的机会是少之又少。他要珍惜。
今天,章雨蝶心里惋惜地想:是最后一次这么亲近地一起说说话了。
“凯山,我们约会吧!”章雨蝶突发奇想。
“啊?”宋凯山不明白章雨蝶为什么突然这么说,但是,她这么说,自己很高兴,“好啊!”
记得高中第一学期的某一天,章雨蝶突发奇想,给宋凯山一个纸条:在某某处见面。
她是在同桌英歌的刺激下下定决心给宋凯山写那个纸条的。
当时,当时,英歌动不动就写信。
她问:“你到底信什么啊?每天都写,有那么多话要说吗?”
英歌神秘兮兮地说:“情书!你写过情书吗?”
情书?
还真的没有写过。
她都不知道给谁信呀。
一次,她看见宋凯山又转过头偷偷看她,当时,她就是那么一下子就有了灵感,立即动手写了纸条。
虽然,她没有挑明他们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