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狗腿,张嘴就是一大口。
众随从一齐乱嚷道:“让你闻闻,谁叫你当真吃起来?闻一闻,五两银;若是吃了一口,就要加十倍,需五十两了!”
郑恩不理他,只管大口啃着吃,不管嚼烂没嚼烂,只管往肚里咽。待众随从醒过劲儿上前抢夺,一条狗腿已经几乎没有肉了。
众随从见已剩下骨头,齐声吼道:“你把这狗肉吃了,是想闹事吗?”
郑恩笑着训道:“你们这帮笨蛋,真不会做生意。常言说,开饭店不怕大肚汉。我吃得越多,你们该越喜欢才是,怎么胡乱嚷嚷,难道怕我白吃不成?你们既是开狗肉店的,只拣好的狗肉拿来,老子我吃得快活,自然付钱,何必这般猴急?真是自小卖针线,没做过大生意!”
杜二公在马上见了这情景,一时闹不清来的是哪路瘟神,又见郑恩身材雄壮,相貌不凡,料定是个难缠主儿,想道:“泼出两只狗腿让他吃了,事后再与王掌柜算账便了!”遂叫随从道:“此人既说大话,只管拿与他吃!”
那随从答应一声,便把另一只狗腿递与郑恩:“好,你说要吃得快活,老爷特地叫我拿来与你吃了。你快点吃,吃罢好算银子!”
郑恩也不答话,拿起狗腿,狼吞虎咽,不一会儿又啃得只剩下光溜溜一根骨头。
欲知后事,请看下回:一个小钱让你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