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秀听得心血澎湃,没想到公子大才,语言能力真强。
陆晃途中还干了一件事,让双秀更加笃信公子没有被那坏女人花颜月所伤到心。
因为公子吃了好多酒,下着黄瓜吃。
甚至于陆晃还十分慷慨的请双秀一块儿吃酒吃黄瓜。
双秀委实感觉到局促。
跟公子一块儿喝酒吃瓜,不太好。
陆晃道:“我吃瓜,你不吃,你成了看瓜群众,我心里不舒服。”
双秀不懂什么是“看瓜群众”,陆晃也不为伊深解之,只推说是一个典故而已。
双秀最后在陆晃的无比强烈的要求下,终于还是屈从了。
而让陆晃比较讶异的一点是,双秀居然还带了一双红色的公筷!
嗐,优秀,优秀,这个丫头十分优秀!
两人喝得高兴吃得兴奋。
于那兴奋之余,双秀听到了陆晃公子高歌的第三首“小众”山歌。
只听得那陆晃唱着:
回首青春岁月安在
拂去路上尘埃
干干净净做人
一时恍惚从前
公子举杯向清风
清风在千秋里等我回家
人生如草
易枯萎
且喜少年锦衣梦
大江南北行
……
这种好像郊游的感觉里,到唐会家门前时,两人都皆觉得好像没怎么费时间就到了。
所以快乐是可以杀死时间的!
要不叫“快”乐,不叫“慢”乐呢!
来到了那唐会府邸前,张三还是老样子在外面等着,而陆晃与双秀则上前去叩门。
双秀将铜环拍得啪啪作响。
不一会儿,里面有人应门了。
开门的还是昨儿个那看门人。看了两人一眼,那人轻轻一皱眉头:“怎么又来了?不是才来过么?”
不及双秀回答,陆晃先抢答道:“来过已经是昨天了,如今可是今天。”
同样的事实,换一种说法听起来再拜访便更加的合理了。
那看门人点点头,甩下了一句:“好吧,你们等着。”
不大一会儿,那人出来,将大门给开了。
陆晃与双秀对视一眼,两人并肩迈步就准备朝里去。
那看门人却是蓦地打开了自己的双手,拦在了两人面前。
陆晃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