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安从随身携带的提篮中拿出一个小巧玲珑的银酒壶,递给身旁的通传太监,朗声道:“陛下,这是第一件物品,名为朗姆酒。此酒比全天下所有酒都烈,堪称绝品。”
“哦,口气真大,朕倒是要好好尝尝你这所谓的朗姆酒。”朱元璋沉声道。
没想到胡惟庸这老狐狸的儿子,还真擅长于工匠一道。
先是发明了风靡全城的肥皂,如今又献上了据说是比所有酒都烈的绝品。
朱元璋倒要好好看看,这酒究竟如何。
台阶下的胡惟庸听着胡长安的狂妄之语,不禁冷汗直冒。
儿啊,你什么时候会酿酒了,还是天下第一烈酒?
陛下南征北战,见多识广,当上皇帝后又喝过不少贡酒,眼界可是一般人所无法比拟的,说瞎话可是要被当面拆穿的啊!
身处胡惟庸阵营的官员,皆是大气不敢出。
而作为胡惟庸派的敌对势力,浙东集团文官,此时却是乐开了花。
没想到胡惟庸这个老狐狸,从来都是谨小慎微,现在竟然被亲儿子偷了家。
浙东集团的文官个个窃笑着,等着看胡长安笑话。
朱元璋命左右太监取来一个小巧的瓷杯,将银酒壶中的酒倒了一点进去。
银酒壶上的塞子刚刚被拧开,一股浓郁的酒香顿时弥散在了太和殿中。
作为马背上打天下的开国皇帝,朱元璋自然是喝过不少好酒,不过从来没有一种酒,味道如此醇厚浓烈。
看来这胡惟庸的儿子,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啊。朱元璋来了点兴致,从椅背上坐直了些,盯着杯中的美酒。
只见杯中的酒液,不同于一般酒的浑浊,竟是意外的清冽,跟水一样清澈。
要知道在明朝,酿酒工艺不发达,酒中往往含有大量杂质。
就连所谓的白酒,也只是略显白色,色泽浑浊,远远不能和后世的白酒相提并论。
朱元璋看着这新酒,顿时来了兴致,一口喝下了杯中佳酿。
一口朗姆酒入喉,朱元璋顿时瞪大了眼睛,脸涨的通红,差点不顾皇帝威严一口把这酒吐出来。
原因无他,这酒实在是太烈了。
这一口喝下去的仿佛不是酒,而是一股炽热的火焰,直从口腔一直烧到胃部,一股辛辣味直冲脑门。
跟这朗姆酒相比,其他酒都是弟中弟,连白开水都不如。
“好酒。”朱元璋放下酒杯,连声夸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