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把红彤彤的脸蛋,强装出从容的姿态,毒舌地正色道。
洛基瞥了他一眼,那少年面容清秀,黑发黑眼,腰身盈盈一握,年龄不过十四五的样子——不会还是童工吧?
名叫灵的少年捡起酒瓶与托盘,挺直腰板,朝吧台走去。几分钟后,他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再次站到了洛基的面前。
“灵在酒柜里找到了一杯几个月前剩下的香槟酒,心想不喝也就坏掉了,还不如有人清理。”他面无表情地说道,颊上残留着尚未褪去的红晕。
灵用微微颤抖的手给他倒酒,香槟酒冒着泡,闪耀着琥珀般的颜色,映衬着洛基左手食指上的一枚硕大的红宝石戒指。
“唐培里侬?”洛基问道。
“是一瓶过了期的劣制香槟酒,”灵坚持说,“灵才不会因为你的帮助,就到酒窖里偷了一瓶好酒出来请你喝,以便两方互不相欠。”
洛基竖起酒杯,笑出了声。那笑容太耀眼了,灵甚至觉得自己必须眯起眼睛,才能不被这太阳一样刺目的魅力灼伤。
“你来这儿几天了?”洛基问,不过还没等那少年张口回答,他继续往下说道:“你可知道在这里——斯塔恩德最大的情报贩子交流所中,一瓶唐培里侬要卖到多少米元?”
灵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酒瓶,又看了看洛基杯子里的琥珀色液体,寻思了一会儿:“200米元?”
要知道,一个健壮的奴隶最多也只能卖到这个价格。
“乘以二,后面再加一个零。”
灵被吓得一个哆嗦,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盯着手里的看起来旧旧的酒瓶。
洛基的眼里噙着笑,满意地看着他刻意掩饰的惊慌神色。
“坐,”他指了指身边的位子说。“按照世俗小说里常见的桥段来讲,欠了我这么多钱——就拿身体来偿还吧。”
此时,石英挂表的时针指向了二点,距奇迹发生,还有10个小时。
洛基带着一个名叫“灵”的清秀少年走在斯塔恩德镇最秀丽的小径上。这著名的“情人路”每至黄昏时刻,总有一对对的情人肩并肩、手挽手地逡巡,不过在人们普遍忙碌的下午,小径上却格外冷清。
灵也与一个二十四五岁、姓名不详的英俊男人走在这条夹道种满了法国泡桐的小径上。泡桐淡紫色的花堆了满树,落了满地,仿佛这里刚刚下过一场落花细雨。
——等等,现在大概不是大肆渲染风物景致的时候。
“为了能免费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