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氏抽出半个月,陪着哥俩去京城参加府试。
陪考这个词在古代还是挺新鲜的,书生们赶考,多是身边带着个服侍的书童,没条件的也就孤身一人上路,家长亲自陪同的几乎没有。
但是苏挽秋将这其中好处一说,比如租个小房子,有闫氏照顾生活,样样都不必担心,一旦有不妥当,闫氏也能帮忙出出主意,至不济还能回来搬救兵等等,大家觉着确实这样做十分妥帖,便都同意了。
谁知都安排妥当,最终闫氏却未成行,因为沈元熙送了信来,只说自家在京城有宅院,到时都在那里一处住着,还能互相督促功课。
沈元熙在京城,照顾他的一应婢仆都是全套的,苏家哥俩的饮食起居,那就是捎带脚的事,如此闫氏也就不必跟过去。
除了苏家哥俩,林胖子家明明是暴发户,却也带着小厮非要蹭进去,还有几个素日相交甚厚的,也舍了自家安排,跑去沈家宅子蹭住蹭吃蹭喝。
更令人意外的是,方雪松竟也派了小厮来传话,说自己在京城富贵巷有所宅子,恰好靠近考场,苏家哥俩若愿意,可以提前去住。
苏家人自然心动,奈何苏云海苏云阳对自家老大“忠心耿耿”,且方雪松也不参加考试,哪里就能白住他的房子?因到底拒绝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