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都是自己人,你抽空攒个局,就说我要请他们吃饭。”
陆嘉本以为还要费上一番功夫,才能把那个城东的扛把子收入麾下。
可是没有想到这位小混混们敬仰的扛把子,其实早就已经投到了自己的门下。
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莫非重生之后,就连自己的运气都开始变得好了起来?
“好嘞,过两天等我出院之后就去找那小子。”
听到陆嘉让自己攒局,郑宝刚心中就是一阵激动,看来陆哥又准备搞大动作了啊!
“你头上的伤不要紧吧?”
因为年后要去美国,所以陆嘉准备把国内这些生意的管理权都逐步下放出去。
作为一个有前世成功经验的商人,陆嘉非常清楚,一个合格的管理者,到底应该怎样管理好一个商业帝国。
“嘿……嘿……医生说我运气好,额头上这些都只是皮外伤,在医院观察个三五天就可以出院了。”
听到陆嘉问起自己的伤势,郑宝刚挠了挠头,嘿嘿笑着答道。
“那就行,这件事情比较紧急,你出院之后尽快安排。
如果这件事情做得好,以后这一块的生意就交给你负责了。”
“谢谢陆哥。”
听了陆嘉的话,郑宝刚瞬间便激动起来。
虽然他猜测陆嘉是准备搞大动作,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好事儿会落到自己的头上。
按照陆嘉的性子,如果让自己来负责这一块的生意,那对应的股份肯定是少不了的。
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能像宁志恒和赵老三一样拿股份的分红,郑宝刚的心中就是一阵的激动。
两个人又闲聊了一阵,眼见来探望郑宝刚的亲朋好友越来越多,陆嘉打了声招呼,便坐上公交车回到了小院。
郑宝刚又在医院里呆了三天,便迫不及待的想要申请出院。
后来还是他的母亲靠着眼泪攻势,这才让他又在医院里多呆了两天。
就在郑宝刚住院期间,庄静庵已经把第一批喇叭裤和蛤蟆镜送到了宁浩然的小院。
虽然有心理准备,可是当陆嘉看到宁志恒一身花衬衫搭配喇叭裤,鼻子上半挂着一个蛤蟆镜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上辈子他虽然也经历过这个土潮土潮的年代,可是对于这种潮流,他依旧感觉欣赏不来。
不过陆嘉的眼光并没有影响到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