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突然报道了一起大新闻!
一个名叫雷迪克的篮球运动员酒驾飙车撞死了时任火箭队球队经理的莫雷。结果还造成雷迪克本人腰部以下高位截瘫,今后大小便都是个问题。不仅如此,他还面临一笔高额罚款,和数年监禁。事后他接受采访表示十分后悔,因为他决定明年参加NBA选秀,有不少球队已经对他表示关注。
毫无疑问,他完了。
世上没有后悔药,雷迪克、莫雷走好!
……
选择76人,连锋当然有他的想法。
在有限的选择中,连锋必须要考量落选风险和球队适合度、未来预期、球队氛围等等因素,并且期望它们在某个层面达到平衡。
很难决定。
所以连锋索性不想那么多了。
他选择换个角度思考。
其实没有必要想得那么复杂且功利!
05-06赛季,是艾弗森待在76人的最后一个完整赛季。
然后,艾弗森也曾经是连锋的偶像!
只有76人的艾弗森,才是青春啊!
这两点,就足够了。
什么运作啊、平衡啊、商业啊、职业规划啊乱七八糟的东西,就甩给卓美去操心吧。
毕竟自己不是勒布朗.詹姆斯,实在无法成为一名优秀运动员的同时,还让商人这个身份对立统一地出现在自己身上。
那就纯粹一点!
自己重启了一生,何必那么累地想那么多问题?
热爱篮球,持续地热爱篮球,然后单纯地享受它,和传奇的巨星成为队友,和传奇的球队交手,无论胜败,为了荣誉拼命……这个过程圆满,就足够了。
跟卓美待久了,差点被潜移默化地搞乱了心态。果然,女人只会影响我出球的速度。
哼。
当然,这话是不能当面跟她说的。
真正做好了决定,连锋终于可以平静下来思考这次试训。
细细一想,忽然发现自己其实的确是没有必要担心的。
纵观这些年的选秀状元,身体,身高臂展毫无疑问的是第一考虑条件,因为这些属于是教不了的东西。
选秀就是赌博,大多数人都愿意相信自己看得见的东西,身高臂展,弹跳、速度就这些。而传球、球技种种种种,都是可以细细打磨出来的。
帮主选了夸梅布朗,一度成了笑柄。可是帮主真的蠢吗?当初要选夸梅布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