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有些道理,哪怕身为老师,我理应不应该赞同你的想法。”容老师冷静了下来,见学生们一副深思的神情,有的甚至一脸认同,她也不能强行去否定林初的说法,“你平时都在思考这些吗?”
容老师认栽,只能说她挑错了人选,这个年纪的学生怎么会有这么深沉的心思?太妖孽了吧?
“也不是,只是凑巧。”林初露出了一丝腼腆的笑容,不好意思地道,“这周回去的时候,我和邻居家的叔叔聊起了军训时候的事情,他和我说了很多。恰巧就有老师你提的这个问题,我就把他的说法搬了出来。之所以先前说是我的拙见,主要是我也不清楚这番道理对也不对。”
邻居家的叔叔?
又是邻居家的叔叔?
陈彬翻了翻白眼,信你才怪,这小子损招百出,这绝对是他自己的想法。
容老师倒是了然,一个心智还没有完全发育的高中生,怎么可能会有这么深度的见解?照搬他人的理论倒是可以理解,容老师只能暗叹自己撞到了枪口上,看来算流年得提上日程了。
“你那位叔叔应该是一个很哲学的人,不过他的观点也不一定对,老师还得思索,思索。”容老师直觉感到林初的话中有漏洞,一时间却想不明白。
其实现在一个教师的立场上,林初这番话是颇为离经叛道的。可容老师毕竟是第一次带班当班主任,经验不足,没能想通其中的关节。
林初的话中很大程度是在偷换概念,就好比庄子那句著名的:子非我,焉知我不知鱼之乐。
有一个名词是用来形容这种辩论方式的,名为诡辩。所谓的诡辩,在根上其实是站不住脚的,但是却让人无力反驳。
林初的那番话也是如此,容老师问他的是,如果有一个音乐公司来请他当歌手,他是否会同意。这是不是他这个年龄该做的事情。他的回答却是他会答应,原因是学习是重要的,学什么却是因人而异。
容老师问话的实质是,林初如果选择了音乐公司,从而放弃了学业,未来会怎样?
林初却偷换了概念,强调了学什么的重要性,对于未来的风险却避而不谈。
实际上两人聊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情!
可有一点却是类似的,那就两人的话都是说给张伟听的。
容老师心情很复杂,想要达成的目的中途打了折扣,这节课算是白瞎了。她原本是想要教育张伟,让他沉下心好好学习,不要有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忽然冒出林初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