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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当皇帝,真累!(2 / 4)

,地方上的乡饮酒礼费用,送生员赴考的路费,为进士和节妇建立牌坊,馈送过往官员,支应驿夫铺陈酒食,甚至刑场上杀人用的木桩石灰,皆由这些村中有头有脸的人物来筹办准备。

因此,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可以打着官府的名义,额外需索,以一科十,中饱私囊的情况,可谓是比比皆是。

更让王迪痛恨的是,由于里长“放富差贫”的奸猾手段,会导致徭役严重不均。

他们倒是从富人手中捞了好处博了好名声,但那些饱受不公更为穷苦的底层百姓,却将这种怨恨,记在了大明朝的身上。

所以说,放到诉讼这一块,想要过他们这一关,难度如何,便一目了然。

在手中握有差人服役和催征赋税权利的前提下,那些所谓被推选出来的里老,在排解村民各种诉讼纠纷时,一旦有了私心,其结果,也是一想便知。

毕竟,有些人老了,是为德高望重。但还有些人老了,说他是为老不尊,没准都算好听的话了。

心彻底变黑的那种,绝对是老而不死谓之贼也的典型代表。

在事事以孝为先的大明朝,一旦让这种人手中握有了权利,再打着孝道的口号行卑鄙恶劣之举,其霍霍人的程度,绝对远超那些从未下过基层的父母官的想象。

况且,上梁不正下梁歪,家有一老是这模样的,族中后辈能学到好那才叫怪事呢!

一大家子都变成村霸的话,饱经后世大数据轰炸的王迪,在他的脑海中,像类似这样的新闻,能想出许多许多。

然而这些人的权利义务,让王迪有点哭笑不得的是,竟然是朱元璋定下来律法制度。

《明律》规定:命有司择民间高年老人公正可任事者,理其乡之词讼。若户婚、田宅、斗殴者,则会里胥决之。事涉重者,始白于官。若不由里老而径诉县官,此之谓‘越诉’。

简单点说,村民出现矛盾纠纷的时候,一定得先由里老进行“剖断”,如果里老不能化解双方的矛盾,这才转到县衙。

若是直接去找父母官告状,这就算越级申诉。县衙门不光不会受理案件,还会赏你几板子,给你不灵光的脑袋瓜长长记性。

而里老的家族,人多势众,等闲的老实人,若是敢不服从里老的剖断,那瞧好吧,里里外外都能给你整出点事来。

如果碰到心肠歹毒的,因为些许小事给你整个家破人亡,都不稀奇。

对于朱元璋定下来的这项规定,王迪只能说,他把民风淳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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