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这里遇到公公,她其实也蛮开心的。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她的笑容始终明媚清新,让季向鸿想要忽视都有些生生的不忍。
“您也是在晨跑吗?我也是出来晨跑的,这样可以锻炼自己的小体格。我陪您一起再跑一圈吧?”陶笛就像是个乖巧的女儿,做了错事之后,在哄亲爱的父亲开心一样。
只可惜,这一招对季向鸿无效。
陶笛也不气馁,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她懂的。她轻轻摇晃着小身子,“那个……我就是随便说说。我们手都弄的脏兮兮的,还是先洗手吧。”
这附近并没有水龙头,她灵动的双眸眨了眨,蝶翼型的睫毛扑闪扑闪的,“我跟季尧搬到这里住了,离这里不远,您愿意去我们家里洗手吗?”
季向鸿眸光微微的颤了一下,下意识的想要移动脚步,可是又生生的顿住了。心里有个声音不停的在提醒着他,不能被她的笑容感染,不能接受她。理智在跟冲动交织成一片网,一丝一缕的纠结在他心口。
这个时候,陶笛的手机响了,她捏着手指从运动裤拿出手机一看是季尧打来的。
她悄悄的看了公公一眼,犹豫了几秒接通了,“喂。”
季尧的嗓音很磁性,透着一丝难得的温柔,“回来。”
陶笛小声应道,“好,等会就回去。”
“回来陪我吃早餐。”季尧又催促。
陶笛的手机音量设置了最大,所以季尧的话季向鸿也听见了。他微微愕然,他能听出儿子声音里面的温度,好像还隐隐的夹着一丝牵挂。这个发现,让他不可思议。
在他的印象中,他的季尧永远是一幅淡漠的不需要任何人靠近的模样。就算是跟他关系最亲近的季洁,也从未得到过他这样的主动牵挂。
陶笛挂了电话后,冲季向鸿扬起纯净的笑容,“您跟我一起回去吧?刚好一起吃个早餐好吗?”
她那恬静乖巧的样子,还有诚挚的眼神,让季向鸿一瞬间无法自控,就这样提步。
陶笛开心了,连忙带路。
回到别墅,季尧正在沙发上看报纸,女佣已经把早餐做好了摆到了餐桌上。
听到脚步声,季尧手中的报纸微微放下,看见陶笛那一身粉色的运动装后,琉璃般的眸底跃起一丝涟漪。今早她去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在忙工作没顾上看她。
这会一看,才发现她今天真的很美,美的清新脱俗那种。头发简单的绑了一个马尾,粉粉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