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已经是排枪毙队的时代,武功和骑士的美好岁月,已经是一去不复返。
但这与贺奇毫无关系,他所要所求,只是一人而已。
两个时辰之后,贺奇已将神照经练至大成,举手投足之间有无穷神力。过上几个月,凌退思便会察觉到藏宝的线索,然后再不做翰林,会跑到江陵,也就是如今的荆州做知府去。
嘿,说起来。我带清帝国貌似没有翰林学士这个东西。
此时,正是夜色最深的时刻,不久后,启明星将会消失,然后便是朝阳越出,普照天下。贺奇他没有离开,就在这石板路上静静的等待。
当东方露出了鱼肚白,那红楼的窗台忽然帘子晃动一下,忽然就多了两盆菊花。花呈现出绿色,正是菊花中的圣品,春水碧波和绿玉如意。
紧跟着,在那帘子后面,那张堪称天下绝色的脸庞悄悄的露出半面,向贺奇凝望了一眼,忽然间满脸红晕,隐到了帘子之后,从此不再出现。
贺奇两世为人,还是第一次被人喜欢。他心中酥酥麻麻,恍若被雷霆击中,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只觉得心中平安喜乐,希望以后万年皆如今日。
“这就是爱情的感觉?”
贺奇慢慢品评了片刻,看着那窗口,凝视那春水碧波半晌,方才离去。如果是原本的剧情,傻小子丁典就会这样天天看,日日看,连续六个月一百八十天,风雨无阻,永无间断。
在贺奇看来,这就是典型的陷入了最真的爱恋,才会有这般表现。不过,贺奇如今却不能这样做了,因为他面对的是天下最奇葩最恶毒最残忍最无理取闹的老丈人。
诚然,他可以劫走凌霜华,远离凌退思这活埋女儿的神经病。但凌霜华外柔内刚,坚贞无比,他怎么忍心让她被人指指点点,说短论长。
凌退思是个薄情的家伙,嗯,却是个正经的进士,看不起读书人。虽然凌退思暗地里还是湖南湖北两地龙沙帮的大龙头。这家伙通吃黑白两道,还要取梁帝藏宝,所图非小。
正因如此,贺奇如果以一个普通江湖人的身份上门求婚,必然被乱棍打出,再被龙沙帮的家伙们乱刀砍死。
但要贺奇读书做进士,一来他没哪个兴趣,二来没哪个天分。因此,留给贺奇的选择就只剩下了一个。
接下来的三个月,贺奇一如原著中一般,日日前往凌府后园,去探看佳人。每天一遍,绝不走空。
凌霜华也是每天只看贺奇一眼,从未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