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饭王曼吃得开心,杜家一家子吃得愉快,所有人心情都很好。等到出来时,外面已经是天黑,夜有点凉。
十月北京的冷风灌在脖子里,王曼打个冷颤。后面纤细的人影走过来,独属于唐诗的香味,掺杂着包间内饭菜香味萦绕在鼻端。
“曼曼冷?围上这个,最近换季小心别感冒。”
一条方格子围巾递过来,直接缠在她脖子上。王曼抬头,刚好看到唐诗完美的侧脸。虽然是小麦色肌肤,但更能映衬出她属于军人的英气,这是一种不经历过军旅生涯绝对不会有的气质。
“我没事,等下上车就行。”
不由她辩解,唐诗拿着围巾在她脖子上绕两圈。军绿色和白色相间的大格子围巾松松垮垮地搭在录节目时的白衬衣上,中间伸出颗小脑袋,精致地小脸上大眼睛一眨一眨。
太太太可爱了。
好久之前她就想生个女儿打扮,阿奇小时候打扮起来很好看,但越长大越不能扮作小姑娘。但曼曼不一样,今天她化了妆,模样有些成熟。以她可爱的模样,再过几年完全长开也就这么个样。
如果她跟阿奇在一起,嫁到杜家,她就多了一个可以打扮的女儿。
想想就激动,回去一定要好好催杜奇。
心中已经是天马行空,唐诗面上仍旧是温和且关心小辈的慈爱阿姨。只有杜振国看出了她的心思,向前站一步防止妻子狼-性大发,直接把曼曼抢回家。
“天也不早,咱们该都回去,耽误睡觉第二天早上起不来晨练。”
正当唐诗快要忍不住时,杜老率先提议,顺带邀请曼曼明早来杜家,跟他一起练刀。
“你徐爷爷也在,曼曼还记不记得杜爷爷家怎么走?”
“在姥爷家后一排,我记得。”
王曼点头,这段时间她练拳和刀颇有心得,是时候切磋请教杜爷爷。从十二岁起,开始跟着楠姐锻炼身体,是她所做过的最正确决定。
如果不是有强健体魄和一点拳脚功夫,她早已被沈木子用冰凌戳脑袋个窟窿,或者被李晶晶骑摩托车撞飞,躲过前两劫还有沈欣在后面补刀。
总而言之,要不是有女汉子芯,她早死八百回,脸也被毁。活着真是件艰难的事,她到现在还没平安成年。
“练什么刀,跟姥爷打太极拳。”虞老爱上了跟杜老唱反调。
“太极拳那软绵绵的东西,哪有刀来得痛快,我看曼曼是个爽快姑娘,跟我们家阿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