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说,狗就是狗呢。
顾明明还在想怎么才能让他不费劲的理解她有家不回,跑去住酒店。
孟仲春就已经在另一条道上骚了起来。
“明明姐,原来你是喜欢酒店啊,嘿嘿。”
顾明明伸手揉了把眉心,侧着脑袋看他:“孟仲春,你现在还不是我男朋友。”
孟仲春似乎被打击到,脸垮了一下,但不过数秒时间,他又恢复元气。
“那我再努力嘛。”
顾明明:“努力了也不一定会有结果。”
孟仲春道:“明明姐,你还在考验我吗?我跟你说我,经得住考验的,我可喜欢你了,我跟刘姨说了,我非你不娶的。”
顾明明掩住眼中的愕然,继续说:“不是以考验你,只是你跟以往我身边的男生都不一样。”
顾明明没有瞧不起孟仲春的意思,只是在跟他陈述一个事实。
如果他想跟她在一起,那以后,会碰到很多这样的情况,她的社交圈,跟他的完全不一样。
在她身边,他可能会遇到许许多多,像闻科这类,他不喜欢的人。
孟仲春有点委屈的道:“我知道,你身边的人都跟闻科一样,是高知,有一颗聪明的大脑袋。”
顾明明心里暗笑,这种时候他还不忘故意嘴人家。
她掩住嘴角的笑意。
“我大哥问我你是不是我男朋友的时候,我没有否认,我在利用你,你知道的吧?”
孟仲春傻气一笑,“能被明明姐利用,我的荣幸。”
顾明明转过脸,看着窗外笑了笑。
顾明朗说的没错,孟仲春的傻劲跟顾元宝一样。
她不讨厌顾明朗的那只蠢狗,但也喜欢不起来。
它有着毛绒动物的愚蠢跟可爱,见谁都热情,摇着尾巴一个劲的讨好,就连顾连海没事的时候都会摸上两把。老太太每次见了它,也都是心肝、宝贝的叫着。
在顾家,一条狗都比她讨喜。
她没法对这样一条狗喜欢起来,可即便是她的态度冷淡,等到下一次,顾元宝再见她时,还是会热情的冲她摇尾巴,讨好的舔她的手。
像个不记仇的孩子。
“你专心开车吧。”
孟仲春把着方向盘,侧过脸看了顾明明一眼,见她已经撑着车窗闭目养神起来。
他也不再说话,伸手将车里的温度又调高了些。
孟仲春的傻,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