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任公爵后,对赛斯二世的敌意就变得肆无忌惮了。
赛斯二世想了很久很久,才从尘封的记忆中找到他到底是怎么得罪的弗格森的。
赛斯二世比弗格森大了三十几岁,一般而言两人之间是不会产生冲突的。
那时候他还是伊比利亚王国的王子,不到五十岁就已经是9级骑士了,深受老国王的喜爱,是伊比利亚王国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而那个时候的弗格森并不是公爵家的高位继承人,仅仅只是一个排名很低的继承人罢了。
所以他并没有居住在家族领地,反而可以生活在王都。
因为只有家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才需要长年待在家族领地。
那个时候,弗格森才只有十七岁,已经在王都闯出了偌大的名头,成为了王都家喻户晓、无人不知的存在。
只可惜,那并不是什么好的名头。
年轻时候的弗格森长相帅气,又出身于公爵家族,可谓是年少多金,是标准的金龟婿,不过那时候他对那些贵族家的少女们并不感兴趣,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送给贵族们一顶绿色的帽子。
说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弗格森也不例外,他湿鞋了。
胆大包天的他,勾搭了一名伯爵夫人,一名伯爵对他这名公爵之子而言完全够不上什么威胁,但是那名伯爵是赛斯二世的追随者。
也许是出于保护追随者的目的,也许出于别的目的,当时还是王子的赛斯二世出手了,他把弗格森打了一顿,嗯,他并没有下什么重手,只是打了一顿而已。
被打了一顿的弗格森狼狈的返回了公爵领,从此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
他勤奋好学,天赋出众,不到四十岁的年纪就修炼到了10级骑士。
老公爵得知这一消息后,当即就要将弗格森提拔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被弗格森阻止了,他还请求老公爵替他封锁住这一消息。
当时老公爵的寿命还很漫长,所以就同意了这一请求。
而赛斯二世根本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那时候被他教育过的贵族孩子有许多,弗格森这种注定得不到继承权的人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后来老公爵将弗格森立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后,还是王子的赛斯二世还专门道贺过,显然他已经把当年那件事情忘记了,因为那件事情已经是三百多年前的事情了。
自认不会被他记住,不但他忘记了,几乎所有人都忘记了,王都中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