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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白日见鬼(1 / 3)

杨欢睁开眼睛,站了起来。

“咦,快看,碰瓷的活了,不装死了,起来了。”看热闹的有人说道。

一句话,杨欢差点又跌倒在地,他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太丢人了。

“咕噜噜。”肚子饿了,进入人类世界,没有野果子和野味吃了,可是杨欢又没有钱,怎么办?

突然他看到地上有几个铜板,应该是之前他坐在那里的时候有人以为他是乞丐丢给他的。

也是,他之前本来就穿的破,又蓬头垢面的,昨夜虽然借了缇灼一套锦衣,经过一晚上打斗又弄的污秽不堪,被人当成乞丐也正常,他捡起地上的铜板,来到旁边的路边摊,看卖的是油条豆浆,豆腐脑,八宝粥,他便说道,“老板,你看这几个铜板能买多少吃的都给我上来。”

他把铜板都给了老板,那老板说,“大爷,您是丐帮还是夕阳帮碰瓷的,我可惹不起您,你看你能吃多少就拿多少吧!吃饱为止。”

杨欢脸臊得通红,不过肚子太饿了,他也不管了,拿起一堆油条,又自己盛了两碗豆浆,剥了几个茶叶蛋,大口吃了起来。

老板嘴上说的好,看杨欢吃那么多,还是很心疼的,杨欢实在受不了他那幽怨的眼神,吃了个半饱,赶紧走了,任督二脉打通,他身轻如燕,腿脚更加轻便了,不过大槐树送他的“秘籍”那根木棍实在是不好放,看大小长度,他索性就当拐杖来用了。

拄着木棍走路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丐帮的了。

至于骨牌,他藏在了怀中。

早饭算是勉强解决了,午饭怎么办,以后怎么生活?体内经脉畅通,真气往来循环生生不息,暂时他也不需要专门打坐修炼,可是总得找点事干。

杨欢拄着木棍在这个城里大街小巷一阵乱窜,如果再喊上两声,“老爷太太行行好,给口饭吃。”那活脱脱就是一个真花子。

走了半天,杨欢也了解了一些,这里是镜城,属于中州最大的城池之一。

镜城大约存在有几十万年的历史了,饱经战火的洗礼,始终屹立不倒,现在由几个古老的家族联合掌控着。

杨欢在行云镇住了二十年,他只知道行云镇周围有一个明城,好像也不是太大的城市,属于边境小城之类,这里的人居然都不知道明城的存在。

通过城里人们的言谈和打听,杨欢听说他们见到过昨晚天上月亮的朦胧景象,但是却没有听到任何动静,到中午,他也没听到这里的人有说起关于行云镇的,看来镜城离行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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