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万一陆家男人……”
“她不喜欢陆家男人。”‘
陈默笙抱着被子,眸中一片清冷。
“可是我记得,妹妹好像喜欢一个叫苏……什么慕白的,也是个可怜男子,当初妹妹走的时候唯一挂念的就是他。”
“出去。”
屋子里的温暖渐渐散去,陈默笙从被子里露出头,轻轻的瞥他一眼。
又恢复了那副冷冰冰,生人勿近的样子。
南絮暗道,被他说中了吧。
我看你急不急。
……
简童皱着眉,忍住疼揭开小臂上的纱布,一层层卷起来,即使过去了两天,伤口还是没有愈合的征兆。
她皱着眉,用浸泡了酒精的手帕擦去上面的血迹。
一只小鸟从窗外飞来,唧唧喳喳的叫唤着落在她的肩膀上。
粉色的小脚在她肩膀上跳来跳去的。
不时的用一身顺滑的毛发蹭简童的下巴。
”闻到我的血味跑回来的吧。“简童腾出手挠挠它的小脑袋。
“我看看你腿上的伤好了没有?”
她摊开掌心,鸟儿像是听的懂她的话似的,扑腾着翅膀落在她的掌心,
而后又乖巧的躺下,伸出自己瘦弱的鸟脚。
简童仔细的观察着它的伤势。
外面的皮肉已经好的彻底了。
小鸟知道她看好了,站起来,小小的眼睛黑乎乎的看着简童。
简童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的揉它的肚子,“我记得你那天,脚上都已经溃烂的流脓了,臭烘烘的被奶奶按在我指尖上,现在都好透了。”
那天她震惊的看着小鸟拼命的从桌子上,用嘴支撑爬起来,小巧的喙上还沾着她的血。
就那么叫了几声,拍着翅膀飞了起来。
她凝望着指尖的血滴,想到某种可能,震撼的说不出话。
到现在,她看着自己小臂上为了取血割出来的伤口,都觉得不敢置信。
自己到底是个什么物种,吃了自己的血还能治病?
她回到村子去寻那位老人家,可是那里早已人去楼空,整个村子似乎都没人记得她了。
都觉得她记混了,村头的屋子里根本没有人住过。
简童没有继续追查。
当务之急是救陈默笙,她在沉默笙的药里放了半碗的血。
他病入膏肓,已经尝不出血液的味道了,自然没有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