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吱呀呀呀呀呀——”
一棵大树被三角形的鳄鱼头生生撞断,而一个矫健的身影则从树后面手脚并用地爬了出来,站直了身子后举起手中的枪对准鳄鱼扣动了扳机。
“砰砰砰砰砰!”伴随着一朵朵的血花,子弹一个接一个地没入了大鳄鱼那血盆大口中,可无奈这种爬行动物的表皮太坚硬,加之背脊上早已浮现出的银纹,所以子弹也终究只能停在一个不深不浅的位置上,无法造成致命的伤口。
而口腔这种要害都是如此,大鳄鱼身上的其它地方就更加难打了。
这头鳄鱼的动作十分迅速,方逸天刚打完一梭子还没来得及换子弹呢,它就张大着嘴冲了过来。
“嘶嘶嘶嘶嘶嘶!”
方逸天见对方来势汹汹,果断地放弃了换子弹继续突突的想法,直接丢掉手中的枪并从后背上拔出了那柄宽口阔剑。
其实方逸天是不想和这头大鳄鱼近战的,他是一个练家子,知道在近战中自己无论多占优势也会有翻车的风险,用枪在远处打才是最好的选择。
但现实很残酷,这头大鳄鱼的速度实在是太快,皮也实在是太厚了。
方逸天几乎把武装部里的所有枪械都试过了,包括霰弹枪步枪狙击枪什么的,但狙击枪榴弹枪这种的方逸天操作不来,而霰弹枪步枪这种方逸天用得来的枪却一个穿透力不够一个破坏力不够。
武装部里的枪械终究是太一般了,根本无法起制胜作用,可那头鳄鱼却可以仗着皮糙肉厚速度又快,轻而易举地突到方逸天脸上。
最根本的是,方逸天是进攻的那一方,如果不用一些雷霆手段的话他根本没有胜算!
况且,他也没有退路了,他找不到更好的武器了,可亲人又是必须要救的。
当然,不是方逸天傻到认为刀剑的威力比枪械大,而是他对于自己的武力值有一定的自信。
在他的童年时代,不只是爷爷教授他猎人的技巧,他的奶奶也教了东西给他。
“嘶——”瘆人的嘶啸声回荡在方逸天的耳边,但一个猎人面对猛兽时从来都是恐惧与兴奋并存的。
他的眼球开始充血,脸庞开始扭曲,通红的色彩渐渐浮上皮肤表面,一道银纹慢慢地在额头上显现。
方逸天突然感觉自己的全身表面都在隐隐作痛,但身体里面又痒丝丝的,让他迫切地想要活动一下。
不过他没管那么多,直接抬起阔剑,一个转身全力将整柄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