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明媚的阳光通过土屋墙壁上那个用几块不规则玻璃拼凑而成的“窗户”照射进来,在那张旧桌子的桌面上投射出来一块方形的光斑。
杨枫坐在桌前,仔仔细细地整理着面前那一木匣子钞票。
他用那只狼王从兽皮商老王那里一共换来了七百八十多块钱,算上匣子里他原来的积蓄,总共一千六百多。
他原本打算够了一千五就直接去城里闯荡一番,只是没想到半路突然来了个小宠物,现在有小狼在这牵着他,他还真不敢把小狼长时间留在家里。
想着,他看了看自己床上,那小家伙睡的正香,第一次在自己这里就能睡的这么熟,恐怕真的是把自己当成它的父亲了吧……
自己没有过什么养宠物的经验,再加上这小狼才这么小,让他这个“非职业奶爸”有些不知所措。
现在家里可算是一点吃的都没有了,他今天之所以起个大早,也是因为要去镇上赶集。
门外院里传来了开门的声音,想必是邻居马叔也起床了。
“马叔!”他喊了一声,拿出来二百块钱揣进了兜里,将剩下的钞票锁死在了小木匣里,随后火急火燎地跑到马叔身边,像是有什么要紧事一样。
“哟,又起这么早,不会是又要去打猎吧。”马叔看到杨枫后,脸上立马露出一抹和蔼的笑容来。
杨枫摇了摇头,“不是,我准备去镇上赶集,不过要请你帮我个忙。”
他这话还没说完的时候,马叔的目光就突然被他身后的一个东西吸引了过去,杨枫一回头,看到小狼刚从他屋里走出来,而且还在边走边打哈欠。
“这是个什么东西?狼?”马叔匪夷所思地指着小狼说道。
小狼继承了狼王和狼后的基因,在阳光下毛色呈现出来一种罕见的蓝青色,看起来就跟一只染了色的小狗似的。
“呃……对,这狼是我昨天打猎时捡来的,它的父母应该是被人给猎杀了,我找到它的时候他就在老王帐篷附近。”杨枫说着,一弯腰,小狼乖巧地跳到了他怀里,“这不是我也正要麻烦您的事嘛,这狼还小,把它放家里我不太放心,所以还得麻烦您帮我看看,我好去城里赶集。”
马叔看着杨枫怀里这个不到三乍长的蓝青色毛绒球,不觉愣了一下,因为他从这小不点身上完全看不到半点狼应有的气场,而且这小家伙似乎是也不怕人,老老实实地卧在杨枫的怀里,睁着两只好奇的大眼睛看着身边的一切,看上去更像是一只家养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