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之,取公孙白之人头,献于父王帐下!”
众人抬头看时。却是蒲头之子阿古木郎,今年十九岁。身材八尺有余,好武勇,精骑射,号称年轻一代中少年第一勇士,每次角斗大赛必拿第一,最近又新与草原第一明珠阿依慕订婚。正是志得意满,目空一切的年纪。
这次出征时,阿古木郎听说公孙瓒之子公孙白年纪被他还小一岁多,居然能征服三郡乌桓,斩杀数万人。心中自是大不服气,早就存了要和公孙白一较高下之心,现在听说公孙白残杀他的族人,自是勃然大怒,早已跃跃欲试。
蒲头对这个爱子一直视若珍宝,脸上露出溺爱的微笑道:“阿古木郎,你是草原上的雄鹰,而公孙白不过一只狡猾的兔子,怎能与你相比?只是如今事关重大,不是好勇斗狠的时候,你只需跟随在父王身边,父王自然会给你一个击杀公孙白的机会。”
阿古木郎少年心性,满脸的不服气,大声道:“若是仰仗父亲的威风,才能击杀这样区区一只张牙舞爪的野兔,孩儿何以能称为草原雄鹰?孩儿要用公孙白的人头,来让族人知道,谁才是真正的未来的草原之王,谁才能让鲜卑族继续雄霸草原,横扫天下。还请父王务必让孩儿出征!”
蒲头神色楞了一下,不再说话。阿古木郎的话击中了他的心坎里去了。当年前任鲜卑王和连战死,理应由和连之子蹇曼继任王位,只是因为蹇曼年纪太小,所以他才捡了个便宜。但是如今蹇曼日益长大,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关于王位的争夺又蠢蠢欲动了,不少部落在暗中支持蹇曼,使得鲜卑王族内暗流涌动,风云诡谲起来。
如果自己的宝贝儿子真能斩杀公孙白的话,肯定能震慑不少鲜卑王族中人,取得更多的支持。草原民族,终究是以悍勇服人,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
蒲头脸色阴晴不定,他虽然体格强健,那方面的能力也是天赋异禀,但是生儿子这方面的本事却不咋的,四十多岁了才生的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还真不敢让他去冒险。
他转过头来,问向身旁的弟弟步度根:“如何?”
步度根低声道:“若能击杀公孙白,则阿古木郎的光芒在年轻一代将无人能及,即便是蹇曼也不行。”
蒲头神色若有所动,正思虑间,头顶上突然传来一声唳叫,引得众人纷纷抬起头来,仰望苍穹。
只见一只苍鹰正在头顶上盘旋,似乎发现了地面上的猎物,却对地面上黑压压的一片的鲜卑骑兵心存忌惮,故只是不停的呜嗷的唳叫着,张着近两米的宽广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