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的最后一段时间里,与校合作的一些企业陆续过来招聘,我是随波逐流,经过了几轮的希望与淘汰之后,到了隔壁一个城市的工厂里,给的名额是储备干部,好与坏都是听说,前途只有自已去走。如果是一个男人的正常成长史,他走上了社会,省吃俭用,建立家庭,这是平凡的一生,可是我得不到,如同在农村的那个我一样,显的很另类。我当时住在集体宿舍,上班有管饭,终于开始我的新生活了,上班没有我想像中那么严肃,每天下班比较早,每周休息两天,我延续了在学校的风格,上班如同上课,休息的时候可以去附近游荡。
但如果说没有朋友也是不可能的,有个老员工叫卫利,别人都喊他“小力哥,”一开始他老往我身边凑,跟我讲公司的情况,我能看出他朋友也不多,公司聚餐是常有的事,有一次我只是不挑食,他却以为我喜欢某样菜,还热心地为我夹。感觉遇到了一个腼腆的小弟,向我说着无关紧要的小事,仿佛一见如故。这种过度热乎一般人还真受不了,只是我刚到这里人生地不熟,才去做那种不够真诚的交往!他比我大了三岁,看起来也不成熟,家境简单,朋友少,休息的时候就睡觉或者看电视,我也想过了,可能两个人在一起时,互相都有点优越感,我是新员工,比他年轻,现在与他处在同一地位,他则是没有读过大学,现在能和我玩到一起。他那种自闭我也有过,但我现在却想透露出叛逆的一面。他平时不抽烟,也不去网吧打游戏,这点跟我一样,在另一边,还有人悄悄对我说不要跟他走的太近,不要向他学。
我没有跟他学,至少他体力不行,而我一次可以走很远,其实我喜欢一开始的陌生感觉,我想去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就凭我多走路,再加上几个硬币,尤其喜欢最长的那一条公交路线,知道最后一班是什么时候就无后顾之忧,偶尔还能和近郊农民说说话,踏在乡间的小道,这种感觉真好。我是这样想的,每周出去走一趟,一年就可以出去数十次。对于这一天假期,我会丰富多彩,已经感激不尽。每次我早早地出了门,晚上再回来翻地图,经常感慨走了这么远距离。如果哪个周末不出去,接下来的工作日都没精神。我已经熟悉了在什么附近的一座桥,一个商场或者一座大楼,而别人是有目的地去消费娱乐,对,我也算是娱乐,花了时间,徒步行走,看人也是一种需要,我为自己的见多识广而沾沾自喜。在城市里溜达是根本不担心会迷路,偶尔还能帮人指路。本地话我听不懂,也不会说,但并无影响。累了就找地方坐,这城市很人性化,不缺这种公共长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