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知音以后,我便如长江之水般一发不可收拾,在回完她的信以后的第二天我又写了一封笔友信给她,我愿意将每一个的快乐和烦恼与她分享,而当天下午我居然收到了她的另一封信,原来她也是这样想的。
就这样接下来的日子,每周都要我们都要给彼此写3-4封信,每天到学校传达室去查收她邮寄来的信件是最开心的一件事情,也是每天必做的一件事情,如果邮箱里面没有发现她的信的时候都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慢慢的我发现我的生活中居然不能没有她,她是那么的完美无疵,深深的铬印在我的心里面。
在我的心里面她就是那位传说中的公主,只要她周末住校,我当然就会想尽办法不回我自己的老家,这样我可以多写二封给她诉说衷肠。直到二个月以后的一个周末她让我去她学校找她,当我早早的来到她的学校门口的时候,发现她穿着我们刚认识时那件粉红色中长款风衣外套,瑟瑟的有些发抖的在跺着脚,眉头局促着在焦急的左顾右盼,看到人群中的我的时候,她那局促不安的眉头立即舒展开来,那双明亮的双眸立即闪起光亮来,嘴角呈现出那迷人的酒窝,一路小跑的向我奔来,一把拉着我的手就问:“你吃晚饭了没有?”
“没有耶,我怕你等久了,下课了就立即赶过来了”,
“我也是,下课了就在等你了,我们一起去附近的小餐馆吃点吧,然后我带你去溜旱冰玩,我请客!”
“哦,可是我不会溜旱冰耶,从没玩过啊!”
“没事,有我在呢,我教你啊!”
“噢,好吧!”,我象个农村来的二愣瓜子一样。
这是我们俩第一次撇开“发小”丁建华单独见面,也是认识以后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她第一次牵起我的手,仿佛已经是久未相逢的哥们一样了,这也是我第一次牵女孩子的手也是第一次被牵手,我感觉这辈子要牵的那只手就是她,我用我的大手掌尽可能的包裹着她那双有点冰凉的小手。
各自吃了一碗面以后,她带着我来到了在她学校西边上北环路口的溜冰场,穿好鞋子以后刚一站起来,我这个二愣子就重重的摔倒在地上,她则象个哪吒踩着风火轮一样出现在我的面前,双手拉着我起来,我站在那边扶着柱子瑟瑟发抖,她则耐心地象教孩子一样教我如果站立不倒的方法:双脚呈外八字站立,身体微微前倾;她让我牵着她的一只手,另一只手慢慢的放开那象救命稻草一样抱着的柱子,慢慢的跟着她划,她知道我害怕转而面对着我倒滑,用她双手牵着我的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