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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不速之客(1 / 3)

所以,现在王小孟倒是开始有些为自己的好朋友李艳花担心了。

当然了,王小孟这里不太好意思用‘前妻’这样的说法,去称呼这武仙县李府的千金大小姐李艳花,因为,大概在北宋世界,也不兴说前妻这样说法,大家既然说是分开了,那就分开的彻彻底底的,不要再有任何藕断丝连的,这也比较符合王小孟一贯做事情的风格。

今天王小孟暂时离开了这武仙县阿秀当铺,他也没有敢说第一时间就亲自去武仙县天书阁二楼的武仙仙界去看看情况,因为,哪里估计都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尤其是在武仙仙界的十方医馆地界附近,肯定是人山人海,到处都是说寻找洗髓神丹和赤炎宝剑的修仙者,这些北宋修仙界的修仙者的贪心,真的是很让小师弟王小孟感到害怕的。

虽然说起来,王小孟自己也有一些些的贪欲的,但是,至少说王小孟还讲究一个克制,或者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不会把那些明明就和自己没有关系,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非要去强求,像是说这洗髓神丹还有赤炎宝剑,其实更多的还是说机缘巧合之下,到了王小孟手里的。

比如这洗髓神丹,假如当时王小孟不是正好在这武仙县城东外的山神庙里,听到了几个人在那边谈话,他也就不会知道说装有洗髓神丹的白玉瓶子,原来就藏在这山神庙之中,至于说赤炎宝剑,那就更加的简答了,赤炎神剑完完全全就是说这神秘的红胡子老道士,强行的推销给王小孟的。

虽然这样说稍微有些过分,因为,有一说一,人家红胡子老道士,可没有说是因为赤炎宝剑的事情,要去收王小孟的钱的,对于这一点,王小孟还是比较感激的,这倒不是说王小孟本身就有多么的小气,主要还是因为王小孟当时的确拿不出太多的钱,尽管他名义上是一个鼎鼎有名的武仙县李府的姑爷身份。

但是,稍微了解一下王小孟生活情况的人都会知道,王小孟这个李府姑爷,不过就是说一个虚名,一个摆设罢了,所以当时的王小孟其实是没有多少钱的,他不过就是说李老爷眼里的一个夺舍的工具人罢了,这样去说当时的王小孟,真的是非常的适合,因为,在李老爷看来,像是‘先天聚灵体’这样厉害的修仙灵脉,放在王小孟这等庸才身上,简直就是说浪费。

当然了,这里说的李老爷,早就不是说这武仙县李府李老爷本身的魂魄了,而是说附身在李老爷身上的树妖的意识,还好,因为有了吴小前的帮助,王小孟现在总算是解决了树妖这个后顾之忧,他今天来到的不是说武仙县天书阁,而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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