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么出色的资质,胜过两万年前的自己,胜过几千年前的自己,毫无疑问的至尊之资,最不济也能成就阳神。
“也就是说,你是叛乱王爷虚假记忆、阳神念头、叛乱王爷骨灰的混合体,我该怎么称呼你呢?”李秀人问,像是在拉家常。
“煌懿吧,我喜欢这个名字。”
煌懿望向李秀人,循循善诱,低声呢喃道:“你知道,你的身体对我有多大的吸引力么。
与你相比,一百二十年前进来那人,和这小子,就好似是路边的野草,不值一提。
我们打个商量如何,你把身躯送给我,我允许你保留意识与记忆与我融合。
你不会失去什么,反而还能得到强大的力量,以及紫府境修士的修炼经验,阳神念头的菁纯灵魂力量。
两全其美,美事一桩。”
“都是千年的狐狸,你跟谁玩聊斋呢。”
李秀人不屑,嗤笑道:“说到底不就是借尸还魂,想要用我身份走出洛天秘境,然后再图谋后事?”
没有李秀人的记忆,凭借着那虚假且过时的记忆,煌懿哪怕占据李秀人的身躯,走出洛天秘境也不可能活长久。
两万年过去神州已经改变太多,煌懿没有基本的常识,一言一行都与其他人格格不入,被发现是迟早的事。
获取李秀人的记忆后就完全不同,煌懿可以完美伪装李秀人的一言一行,偶尔露出马脚,言行与李秀人不一致,也无伤大雅。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人心最是善变。小时候喜欢吃青椒,长大后则未必。
只要不是突然性情大变,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心思被戳破,煌懿也不尴尬,血煞之气汇聚于手上,杀机弥漫开来,嘴角勾起邪笑:“那就是说,真没有商量的余地咯。
多好的身躯,打伤了未免可惜,不过小世界里大药无数,一点伤势也无所谓。”
“一点余地都没有。”
李秀人摇摇头,杀意冲霄汉,眸中血色无边,越过玉台一拳挥出,血缨枪!
破空声如同将士的嘶吼,杀机、煞气与真力相融合,化为一杆长枪虚影,隐现于拳头之上,向煌懿的胸膛落下,势要将其轰出一个透心凉。
煌懿不闪不避,一抓掏向李秀人胸膛,同样的血煞之力,血色火焰燎燃而起,腐蚀掉李秀人的衣衫。
拼着迎接煌懿一爪,杀拳轰然落在煌懿身上,双方各自闷哼一声,抬眼望向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