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喜欢听戏,也喜欢唱戏。说得上是个行家。
出了戏院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叹道“”
“这位程蝶衣不知吃了多少苦才能练得这一身的本领!”
林恩不以为意,这个时代谁不吃苦?他学了多年唱戏不也是为了获名获利,难不成是为了艺术吗?
想到这里,林恩眼睛一动,看向大小姐问道“你觉得这位程蝶衣能成角吗?”
“当然可以,不但可以成角,而且还是位名角,唱功了得,基本功极好,再加上一张祸国殃民的俏脸,真的就是老天爷赏饭吃!”
“那好,明天你跟孙掌柜去找他签书契!”
“签什么书契?”
“就签这位程蝶衣先生以后在公共场合只能穿宫家提供的衣服,涂公家提供的粉,每年还要配合宫家商铺做几次宣传!”
大小姐听的都愣住了!
“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不是把他买了吗?而且我们没有成衣和水粉的商铺啊!”
“没有明天就开,来不及就买,不但要开成衣店,什么胭脂水粉,旗袍西服店都要开!”林恩越说越夸张,
大小姐是个聪明的,这时候也反应过来林恩的意思。
“你是想让他起到带头作用?这样最有用吗?那药店呢?药店怎么办?”
“有没有用试试不就知道了,开店的钱我来出!”
“至于药店,你信不信?只要程先生能红,哪怕他手里攥根人参啃,第二天都有人跟着学!”
两人商量着往家中走去。
林恩连夜写了份文书。
第二天,大小姐一早就和孙掌柜一起去了关家班。
晌午错便回来了!
关家班对这种事一窍不通,只见有人上门送钱,还免费提供衣服,水粉等物品,
即便出于谨慎仔细看了几遍文书,也是没看出有什么不妥。
签约很顺利,书契规定,宫家商号每年给程先生一定数量的大洋,而程先生以后在公共场所除了演出的戏服之外,只能使用宫家提供的衣服,水粉,
还要配合每年去宫家商铺宣传十次!并且不得和第二家跟宫家生意重叠的商户签署同样的契约!
书契跟关家班签了三年,跟程蝶衣先生本人签了十年!
关家班和程先生本人都没有异议!
他们虽然知道程蝶衣要成角了,可到底不知道会红到什么程度!
一场霸王别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