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说是要去见老朋友,然后让我去帮她们打一只兔子下酒。那时候我虽然已经从我那没见过面的父母那里遗传了猎人的非凡特性(这也是后来我才知道的),但是还是个小孩子,什么都不懂。”
“婆婆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相当厉害的猎人,我的打猎技术都是她教的。所以我给她留了一把枪,就带着弓箭和腰刀离开了。”
“然而,我回来的时候,原地只剩下雪橇和开了一枪的猎枪,还有沾满了血迹的破布了,周围全是狼的脚印。面对狼群,婆婆只开了一枪,打碎了自己的脑袋。”
薇娜塔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尽管壁炉的火光此时有些昏暗,看不清她的脸,但是阿泰尔觉得她好像是哭了。
”我不想让部落里的人们再这样下去了,我想让他们去尝一尝那些南方人描述的松软的面包、炖的稀烂的肉,还有奢侈地用了肥肉和水果的迪西馅饼……所以我带头交出了猎枪,把满墙经过防腐处理的动物头颅换成了二十枚弗萨克的金镑和一份弗萨克国立大学的入学申请。“
薇娜塔在口袋里掏出一叠纸巾,重重地擤了擤鼻子。
“我放弃了猎人的全部本事,在弗萨克大学拿到了学位。然而,有一天晚上,我在回公寓的路上碰到了个抢劫的家伙。自然,他被我揍了一顿。然而,在我把他压在身下暴揍的时候,借着红月的光我看清了他的脸。”
”那家伙,是我邻居家的孩子,小时候一直跟在我身后的小跟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