匝道横向位置。匝道横向位置的确定首先应考虑城市快速路及其衔接道路的几何条件。城市快速道路的匝道设置为平行式时,受高架路限高、连接路段长度等的限制,其横向位置以外侧式及中间式为宜;定向式匝道,因不受高架道路净空条件的限制,其位置的选择条件有一定的弹性,一般将衔接点设在快速路辅路相交的横向道路上。
①出口匝道横向位置及其适应性:为了减少交织、降低交通流紊乱程度、提高通行能力,出口匝道的纵横向位置应综合考虑交通的流向与流量特征、衔接的普通道路到达流量组成特征确定。
②入口匝道横向位置及其适用性:当进口匝道横向位置采用内侧式布置时,衔接道路不上匝道的交通流与相交道路右转上匝道车流之间存在冲突;若采用外侧式,又将存在相交普通道路右转不上匝道的车流与上匝道的各转向交通流的冲突。因此,应视其交通流特征选取匝道的适当位置,也可通过对相交道路右转车流实施有效的信号控制,较好地解决以上的冲突问题。中间式匝道横向布置可较好地避免此类冲突问题的发生。
(2)匝道纵向位置。匝道与衔接道路的纵向连接点离开停车线的距离,应大于匝道流出交通与衔接道路交通的交织段长度和停车排队长度之和。交织长度应以满足新建快速路及其辅路系统的服务水平为目标,根据匝道及其衔接道路预测流量和交织比来确定。因匝道纵向位置的确定还受到城市道路网密度的限制,所以应视实际情况采取封禁部分支路的转向车流或在衔接路段采取无交织设计措施加以改善。
3)出口匝道交通组织形式适用性分析
为了保证出口匝道衔接段的通畅,交通管理者应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选取衔接路段交通组织方式。合理的交通组织形式也是实施有效的交通控制方案的前提。
4)其他组织方式和控制方法的选用
在上述交通组织形式不能满足的前提下,可以考虑禁行或实施交通控制方案;禁行左转车的出口匝道,可以考虑让其在前方(下游)路段掉头行驶,或者在下游交叉口实施左转。相当多的出口匝道衔接路段采取了禁左或禁右的交通组织方式,有利于简化交叉**通流的混杂,提高其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但这种交通组织方式将影响某一方向车流的通行权,将矛盾分散转移至周边的道路。此外,对于过饱和交叉口,应对其上游(出口匝道或衔接的普通道路)实施流入控制,或交通诱导。
3.入口匝道与道路衔接段交通组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