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开局连平之后,曼联队逐渐找到了胜利的节奏。
贝克汉姆记得自己第一次进一线队时,弗格森就一直在强调节奏。
当时他完全不明白老头的话是什么意思,只把关注点放在了对方张口闭口的“f**k”上。
成为球队主力第4年,贝克汉姆总算是有点体会。
什么是胜利的节奏?
这种东西说简单就简单,说玄乎也能特别玄乎。说白了,就是赢球的惯性。
一直连胜的球队必须掌握体力和精力的分配。
在曼联这种级别的球队待几年,每个赛季都能获得固定出场时间的球员都能培养出一种感觉。
比赛踢个20分钟就能大概估算出对手的状态,然后根据比赛的形势发力。
也许有时候遇到一支强队,但是踢个半小时就把比赛搞定了。
而有时候遇到积分榜的吊车尾却要从比赛的第一分钟就打起精神,把弄尤文的劲头拿出来才能险胜。
如果培养不出这种胜利的节奏,就会出现像是当年纽卡在圣诞节领先12分,在联赛收官阶段一个月败光的雪崩景象。
用弗格森的话来讲:“一个人用跑800米的劲头去跑马拉松,断然不可能拿冠军,倒是更可能死在半路上。”
体会到这些,贝克汉姆才能理解弗格森为什么那么讨厌球员的生活里夹杂一些乱七八糟的事。
这些不在规划中的突发事件通常会打乱球员的生活节奏,一个在球场上盘算着晚上去哪家夜店泡哪个妞的球员必然不会成为主教练倚仗的球员。
具体请参考李.夏普。
所以说,年轻人多听长辈的话没坏处。
但有前提,这个长辈的生活中得有作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有成功经验。
那些一事无成,因为年龄的增长想要冒充长辈,为人师表的人不在此列。
贝克汉姆觉得老头在这方面绝对没问题,如果他人品有问题,这么多年也早下去了。
时间是一个很奇幻的东西,它看似悄无声息,却能慢慢还原事情本来的样子。
同曼联相比,阿森纳就有些惨,他们联赛前6轮几乎是场场占优,哪怕遇到曼联也没吃亏,2胜4平的战绩倒是可以接受,但怎么看都不像大户人家。
而联赛第7轮阿森纳更是被下半区的谢周三队拿了一血,简直就是好白菜便宜了猪。
这场比赛结束,已经有球迷开始质问温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