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留在这里。我马上回来,”大妖精一边回答一边跑了起来。
如果这些人要和他们的朋友碰面,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攻击,解决方法很简单。他会在事情发生前撞倒并杀死他们。这很容易。人类又胖又慢,而他不仅是个大妖精,还是个容器。
休斯穿过树林时,他的斗篷在身后飘起。他踩碎了靴子下的阔叶植物,并砸碎了试图阻挡他去路的细小树枝。
大妖精可以感觉到他血液中的长生不老药在沸腾,他下意识地用它来提高自己的速度。喝下长生不老药并用它来增强自己的能力使他成为了一个容器。
一条浅浅的林地小溪出现在他面前。它被春天融化的水淹没了。没有停下来,休斯跳了过去,落在另一边。
怀尔已经在他身后看不见了。人类侦察兵跟不上休斯。
一秒钟后,休斯冲出森林,回到阳光下。他穿过灌木丛,在土路中间停了下来。
他花了一秒钟嗅嗅空气,听听。他能听到他的部落偷来的马车在路上的嘎吱声。他的其他同伴现在远远落在他后面。
他能闻到他跟踪的人的气味。这个气味足够古老,他知道他们仍然领先他一点。随着一声充满期待的嘶嘶声,休斯一脚踢开地面,开始沿路追赶他的猎物。
全速冲刺时,他没花多长时间就赶上了。大妖精在看到他们之前听到了他们的脚步声。前方的小路有一个弯道挡住了他的视线,所以他放慢了速度,环顾四周。
他前面有三个人,迈着稳健的步伐在土路上跑着。第二个休斯几乎误认为他们是自己部落的成员。他们的衣服是同样破旧的皮革和粗糙的布料的混合物。他们的举止也是如此。
然而,大妖精认不出他们中的任何人,也认不出他们的气味。他们绝对是陌生人。他们是谁?他们是敌人,但是是什么样的敌人?当狩猎的欲望流过他的身体时,休斯舔了舔嘴唇。他们是谁并不重要,只要他们是可接受的猎物。
现在不是思考的时候;是时候罢工了。大妖精冲出道路,回到森林里,在那里他更难被发现。他有一个计划,他需要走在他们的前面。
休斯没有时间绝对秘密地移动,所以当他穿过灌木丛时发出了相当大的噪音。即使是粉红色的人类耳朵也可能听到他的声音。粉红色是一种愚蠢的颜色...
“那是什么?”当他听到森林里有动静时,最小的那个人突然用惊恐的语气问道。
“这可能只是一只鹿或什么的,”他的一个同伴轻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