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都是小黑在照顾郁林,因为她知道,大小姐回去已成定局,就不让她在操劳了。
坐在院子里,手里握着冷血带过来的匕首,回忆着南郡城里的往事。
南郡地处三国交界,但是西,南两国保守只是固守他们的地盘,所以三国基本无战事。南郡,长沙郡,黔中郡相互帮助有相互竞争,成了大陆上最热闹的地方。
现在的南郡王,也就是大小姐吴岚的父亲,他本名吴棣,18岁时就参了军,在和平年代喝好的打击了三国交界处的土匪,因而名声大振,很快的得到了老郡王的赏识,娶了老郡王的女儿,也就是吴岚的母亲,后来顺理成章的当上了南郡郡王。
后来,吴岚妈妈生产的时候,郡王还在外面剿匪,以至于到最后难产而死都不知道。对此他十分愧疚,从小就溺爱这个孩子,也没有续弦,都是因为他把爱都汇聚到吴岚一个人身上了。
郡王行军打仗时有两样宝物,其一是东方特有的火药枪,比弓箭威力大,携带又方便,这是有军功的人才能拥有的武器,特别是军人出生的郡王,对自己的火药枪是爱不释手,甚至是一种实力和权利的象征,一般人是碰不得的,可是吴岚例外,不要说摸摸枪,上手射击都可以,有的时候拿不稳摔地上了,郡王都不心疼,因为他眼里只有自己的女儿。
可是就是这种过度的溺爱,反而让吴岚越来越叛逆。你给我好的,我偏要差的,你让我在家休息,我偏偏出门闲逛。
为什么,当初母亲生我的时候你不在身边,为什么母亲不在了,你又变得离不开家。你以为你对我的好就是真的好吗?你以为好的生活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吗?
就这样,从吴岚能跑能跳时,就经常一个人偷溜出去。
后来郡王想着小丫头这么喜欢出去,那叫你点功夫防身吧。
郡王就专门找了一个使匕首的高手,把他那第二件宝物,这把历经鲜血的匕首交给了女儿,可是这个叛逆的女儿既不想学,又不喜欢沾满鲜血的武器,被逼着练了一年,最后郡王还是放弃了。
此时这把匕首所沾染的不仅仅是鲜血,也是父亲对女儿过分的爱,这种爱吴岚不理解,但是她也知道,这种爱除了自己的父亲,谁也给不了。
现在父亲拍了这么多人找自己,不回去也难,可是回去了,郁林怎么办?
虽然只是相处了一个月的时间,可是正是有郁林的照顾,她这一个月过的舒心惬意,每天都被叫着大小姐,可能这才是她想要的“大小姐”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