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团圆饭(2 / 3)

,明天能用。

野猪他们住进山谷的时候也有想养过,只是野猪太能吃了,长的又不快,实在是消耗不起,之后就没有想过要养野猪了。

杨谨文他们几个回到家迎接的就是三妹的白眼,柳锦乔刚开始有点懵,在看到未来媳妇耳朵都被拧红了,还有大舅哥的眼神,才知道怎么回事。

柳锦乔走过去给她安慰安慰的,只是被大舅哥拉住了,没看见老娘正瞪着吗?小心被收拾的更惨。

柳锦乔在这个家住了两年多,这个家里的六个人,每个人都在变化,变化最大的就是他未来媳妇,和小姨子了。

第一次看到未来媳妇的真实面容时,感觉实在是太瘦了,瘦的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虽然长相还挺精致的,就是太瘦了,破坏了那份精致。

小姨子也是,虽然比未来媳妇儿有肉了,一点点,也白一点,但五岁多的小孩看起来跟三岁差不多。

关键是这一家人的气质,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乡下的泥腿子,他在岳父跟大舅哥也不是那种书呆子模样的人,看起来更有一种儒雅的气质。

怎么说呢?看他家未来岳父的模样,更像是之前在国子监看到的夫子,一家六口人,每一个都写的一手好字,一看就不是普通学者的水平。

也不知道他们用的是什么方法,就两年多的时间,他家未来媳妇变得白白嫩嫩,还长高了不少,跟第一次见面完全判若两人,原本尖尖的下巴现在变得圆润了,看起来更加灵动可爱。

两年多的朝夕相处,柳锦乔才真正看清楚这一家人的长相,大哥和二哥看起来很像,除了眼睛,一个像爹,一个像娘之外,几乎跟双胞胎似的。

越相处就越觉得他们这一家人神秘,不管年纪大小,一个个都是能文能武的,就连最小的小姨子,虽然武力值不行,但是她嘴皮子利索还写的一手非常漂亮的簪花小楷。

这手字出自一个五岁多的小姑娘,刚开始他是不相信的,毕竟乡村里的小姑娘,会想要识字的人是真的很少的,而且乡村里的人家一般不太注重姑娘家的读书识字问题。

很多小姑娘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帮着家里做家务干活洗衣服,而他这未来小媳妇和小姨子两个从认识第一天开始,她们就没干过一天家务活的。

他们家好像完全跟别人家是颠倒过来的,从他来到这个家,第一天开始,他的三观就一直在颠覆,做饭,扫地洗碗一直都是未来岳父和两个大舅子做的,岳母和小媳妇,还有小姨子,只负责吃还有一家人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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