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时,日头刚刚爬上山头,昆石镇的居民秉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矩生活。镇上的店铺已经开张,卖早点的粥铺掌柜在门口吆喝。
李潇和史煜没有在镇上逗留,各自喝了一碗粥,在行囊中装满日后所需的吃食,李潇的酒袋也装满了酒,不再是最便宜的劣酒,而是换成了陈酿的花雕。
用李潇的话来说,就是爷现在有钱了,买啥都要买好的,便宜没好货嘛。
史煜也不好多说,毕竟钱是李潇的,该怎么花也是李潇的事,他现在吃喝也都是李潇买单,他就更没有意见了。
跟着李潇的日子远比不上在九剑门锦衣玉食的生活,但这对史煜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没有被韩千叶带进九剑门之前,他也是个农家出生的泥腿子,年纪不大的时候就失去了双亲,吃百家饭长大。
韩千叶看中了他,无疑是让他这个土鸡飞上枝头做了凤凰,同龄人有羡慕有嫉妒。当然也让他一下成了同辈天才剑客的公敌。
他在九剑门的五年虽说衣食无忧,却也过的不尽如人意。韩千叶收了他这个外人做弟子,九剑门的同辈自然而然疏远他。所以他在九剑门几乎没有朋友。
唯一说的上朋友的,还是没什么练剑天赋,整天拿着扫把打扫书房的同龄少年。
只是那个少年的身份太低了,导致史煜离开九剑门的时候都没能在人群中看到他。
李潇拍了拍史煜的肩膀,将愣神的少年思绪拉回来。
一大一小迎着日出离开了昆石镇。
出了昆石镇,便不再翻山越岭。去往金潘国的管道平坦,偶尔有行人和马车经过,多了几分人烟。
“金潘国并不大,我们走快点,晚上就不休息了,争取赶在明早天亮之前能到京城。”李潇走在前面,时不时的喝一口酒,他的酒瘾很大。
史煜抖了抖行囊,点头嗯了一声,快步跟上李潇的步伐。
两人沉默无言,走了二里路。或许是太过尴尬,史煜率先开口打破:“李潇,你朋友多吗?”
“不多,甚至可以说很少,以前没成名的时候,交了些酒肉朋友,算得上真朋友的,没几个。”李潇头也不回的说的。
史煜问道:“那金潘国这个呢?”
李潇略一思考,便说道:“算是比较要好的一个。”
史煜又问道:“他是谁?”
李潇喝了口酒,笑道:“是个读书人,也喜欢喝酒,酒量比我差远了,而且酒品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