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协助。
说起来是预备役,其实就是变相的管制,那封推荐信实际上就是登记名单。
洛杨倒没什么好抱怨的,拿着推荐信就去了巡检司。
巡检使姓莫,一脸威仪的看着洛杨的介绍信,末了点头算是知会。接着便吩咐手下为洛杨登记身份和发放联络物件,以及告知日常事宜。
平时不用做什么,堂主也提前知会过,只有收到召唤时洛杨才需要协助,登记完就算完成主线任务了。
第二天,洛杨心系任务便提前赶往高阳县,捕快们打探的消息有些诡异。其他县果然也发生了盗墓事件,时间有长有短。
这并不诡异,诡异的是被盗的祖坟几乎都是县太爷的,也有其他官职。但并没有士绅财主的墓被盗。
这样一来案件的性质就变了,从开始的发死人财变成了报复作案,再狠一点几乎可以定性为对抗朝廷了。
洛杨细细的比较一下这些地方被盗的时间,发现越是靠东时间就越久,这说明盗墓贼是一路由东到西流窜作案。
他赶紧打开地图,赫然发现再往西可不就是相邻的闵阳县了。
他顿时觉得时间紧迫,凶手目标如此明确,作案动机什么的已经不重要了。
如果这一次没赶上的话,那这个任务就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
他赶紧通知捕头先去闵阳县布局,捕头告诉洛杨已经做了埋伏,洛杨擦擦汗,这才意识到人家也不是傻子。
告别了衙门,放心不下的洛杨觉得还是有必要再多了解一些线索。洛杨本不是什么探案高手,只能凭读过的书看过的影片回忆那些有用的知识。
这个时期的盗墓贼还没有系统的体系,最早也要到三国时代才开始有摸金校尉。
没有体系就没有规矩,什么洛阳铲,百宝箱,黑驴蹄子什么的自然也就无从追查。
唯一的办法就是贼赃了,现在的墓最值钱的也无非就是一些黄白之物。
如果想要销赃,最好的办法就是当地盗的东西销往外地。所以本地的金铺八成会有人来销赃,洛杨想到此处赶紧去了高阳县的金铺。
顶着协助调查的名头做这种事实在太方便了,他很轻易的找到这家金铺的进出账本。翻阅了最近一段时间的收货明细,发现都是一些不甚值钱的小玩意。只好去下一家。
高阳县只有那么两三家金铺,在下一家金铺洛杨果然有了收获。
就在三天前,这家金铺入手了几件价值不错的金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