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
女人的声音带着一贯睡醒后的鼻音,顾珩松了一口气,问:“你刚睡醒?”
“嗯。”
顿了一会儿,顾珩的声音才再次响起,“想吃什么?”
叶清风将手机开了免提,漱了一口清水,答道:“糖醋排骨、红烧肉、啤酒鸭……”
她一口气讲了七八个,顾珩听着听着,莫名想笑,“还是这么馋吗?这么喜欢吃肉?”
这一声揶揄,叶清风刷牙的动作一顿,随后耳根莫名地热了,嘴上叫嚣着:“不可以吗?我就爱吃肉怎么了?你是不是养不起我?”
顾珩笑得更欢了,“别说一个你,哪怕是成百上千个,我也养得起。”
在耍嘴皮子这方面,叶清风是永远都不如顾珩的,只能哼哼一两声,转移话题:“你吃饭了吗?我家附近好像有一家饭馆,蛮不错的。”
“比我做得好吃?”
“嗯,那倒没有。”叶清风突然有点怀念顾珩的厨艺了。
上一次受伤,在顾珩家里呆了一个星期,吃了他做的每一顿饭,让她的嘴刁了不少,以至于她在公司吃员工餐的时候,总是挑三拣四。
“等着吧。”
顾珩说了这句话,就挂了电话。
叶清风丈二摸不着头脑,也就由他去了。
大约半个小时后,门铃响了。
从猫眼看到拎着大包小包的顾珩时,叶清风突然明白过来,他刚刚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他是要到她家做饭!
“这么快?”叶清风惊叹,给他开了门。
顾珩勾了勾唇,淡淡“嗯”了一声,随后自顾自地脱鞋。
叶清风低头在鞋柜上找了一双黑色男士家居鞋递给他,“这双是我爸的,你先穿着吧。等有时间了,我再去给你买一双。”
这话其实没太多的内在信息。
叶清风只是觉得,顾珩有洁癖,穿着其他男人的家居鞋,自然是不习惯的。
但顾珩听在耳里,却就变成了另外一层意思。
“我喜欢灰色的。”顾珩回了一句。
“嗯?”
他望着穿着灰色休闲长衣长裤的叶清风,解释了一句,“我喜欢灰色的家居鞋,如果你要买的话,就买灰色。”
“哦。”
话罢,顾珩也不再废话了,拿着食材进了厨房。
叶清风跟在他后面,也进了厨房。
望着已经有些积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