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宝马,急行赶路可日行五百里,要不是郑寒的马是普通马,一天最多能走两百里,他此时应该已经进渝州地界了。
不过这就是日夜赶路,休息很少了,估么着明天就能到地方,算起来也就跑了三天。
驿站里,郑寒给两匹马喂了粮草,回来就心疼的直抱怨。
“这两天连夜赶路,都把我的踏云累坏了,要是累病了,头儿你得赔我一匹好马,和追风一样的。”
沈千帷大口吃着菜,抽空抬头看他一眼。
“追风是胡人进献的宝马,皇上赏给我爹,我好不容易要来的,给你弄一匹,想的倒是美,快吃,吃了睡上三个时辰好起来赶路。”
“就睡三个时辰啊!”郑寒一下就垮了脸。
沈千帷便用筷子的另一头敲了他一下。
“给你娇气的,当初打仗的时候还有彻夜不眠的,你小子两年不提刀,养废了?”
“哪有,我就是说说。”郑寒嘟囔了一句,也拿起筷子吃菜,“这可不如汴京的酒楼味道好哈。”
“有吃的不错了,以前行军都是啃干粮,等回汴京了,我请你吃好的,喝好酒,别婆婆妈妈了。”沈千帷端着碗扒饭。
听了这话,郑寒倒是开心了,笑眯眯的也跟着大口吃。
粗略用了晚膳,两人简单擦洗一下就和衣而眠了。
这是军人素养,在外头保持谨慎,也节省时间赶路。
第二天清早,两人就又策马上路了。
想赶在下午就到豫王府和沈赫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