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休息,本想专心码字,结果遇到些让人愤怒的事情,无奈,等暂时处置完后,满脑子的怒火,什么情节都忘记了。 爵士早年出来挣命打拼,也算是颠沛流离、见惯红尘脸嘴了。 租房是一个让人纠结而头痛的事情,可你不租不行,否则就是流窜。 于是多次租房,辗转在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看着万家灯火,每一盏灯都不属于自己。 目前租的房子已经住了一年多,合同还有大半年,期间遇到过各种整顿,不堪其扰,可依然过去了。 就在我认为可以安静码字的时候,房东却变卦了。 按照合同规定,我租房期间,房东这套房子不出售,不得带人看房。 可在上个月,房东突然说要卖房子,要带人来看房子。 这是违约吧? 可我认了,别人要卖房是权利,我体谅房东。 兴许是我的体谅让人感到了软弱可欺,于是各种得寸进尺的手段都来了。 房东先是说我的房子只要卖出去,你就必须得马上搬家! ——买卖不破租赁! 我当时就傻眼了,我说没你这么做事的! 房东非常倨傲的说,就是这样了! 我当然回击‘买卖不破租赁’! 然后僵持了,期间中介带人来看房,我自己也去找房。 ——我是外地人,我斗不过本地人,我认输,行了吗? 可今天房东再次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做得寸进尺! 我说我找到房子之后,你把剩下的房租和押金退还给我。 这个要求过分吗? 嗯!房东觉得过分了! ——你们提前搬出去就是违约,押金扣掉! 也就是说,我的房子在卖出去之前,你们必须要住着,卖了之后马上得给我滚蛋! 我从未见过如此****之人! 恕我直言,在外面这十余年的阅历够丰富了,可这等人,我真是第一次见到! 我愤怒,几乎失去理智想破口大骂! 可然并卵,别人有倨傲的本钱,有让我低头的本钱! 那么我能做什么? 我什么都不能做,我只要做了,这本书就不用写了,会陷入到无休止的麻烦中去! 于是我愤怒着,郁郁着,沉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