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
农场里静静悄悄,人们都已经完成了一天的工作,回到自己温馨的小屋与家人享受夜晚时光。
亚瑟坐在卧室里,正盯着自己左手上的指环发呆。
他的表情似乎有些苦恼。
在他面前的书桌上,摆放着一根黑色魔杖。
下午从奥利凡德店出来后,亚瑟就去破釜酒吧找到了正一个人喝酒的布鲁克,据他说,斯内普真的只是“尝了尝”雪利酒就离开了,害得他组织了半天的伦敦腔没派上用场。
亚瑟觉得,斯内普纯粹只是想恶心他一下,谁让他从电视里学来的那副伦敦腔调真的很恶心...
亚瑟腹诽了一番,注意力又集中在魔杖上。
今天下午离开之前,奥利凡德对这根魔杖做出了详细的介绍:
“哦,它很独特!是的,我记得它!”
“这是我早期的作品!我将它藏得很深!这是因为它几乎不会主动选择任何巫师!常常让我很苦恼。可毫无疑问,它很强大!”
亚瑟脑子里回忆起奥利凡德严肃的表情。
“杖身是金合欢木!一种非常与众不同的魔杖木材!这种木头制成的魔杖很狡猾!拒绝被除了主人以外的任何人使用!”
“并且,它只对最具天赋的人们展现它的最佳性能!因此,它常常被低估!”
“而杖芯则是雷鸟尾羽!这是来自北美的一种魔法生物——一个老朋友带给我的,我印象很深!”
“它很难被掌控,但无疑具有强大的魔力!尤其适合变形师!这说明,你将会有一番成就!”
“尽管它很短,只有七英寸。但哪个大人物的魔杖没点特殊之处呢?”
...
“听起来是挺厉害的!但这也太短了吧!”
亚瑟嘴角抽搐,“这让我以后怎么成为海王!”
而且,这根魔杖也不是冲着我来的。
亚瑟动了动左手,那枚指环已经恢复成了原本普通的样子,不再闪烁光芒。
“是因为我第一次试魔杖时,涌动的魔力被指环吸走了吗?怪不得我挥的时候什么事都没发生,”
亚瑟沉思着,“那么,这枚指环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良久。
他拿起桌上的金合欢木魔杖。
只一瞬间,他就感受到了体内的魔力在蓄势待发!
突然,指环再次亮起璀璨的光芒!
亚瑟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