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第一天见面的狼吞虎咽不同,江封昊最近的吃相是越发文雅了。
如果不去看那张丑得人神共愤分的脸,单从他的动作举止来判断,说他是大户人家从小娇生惯养出来的公子哥也不为过。
可问题是——你一气度不凡的大户人家公子哥为什么会单独跑到这深山野林来?而且明明有一身好功夫,却落得跟乞丐似的连饭都没得吃,还把自己的脸整得跟猪头一样。
想到这里,何小乔不由下意识的看了江封昊一眼,下一瞬间立刻打心眼里深深的佩服起自己来。
才相处不到几天时间,她已经能淡定的面对江封昊那张惨不忍睹的脸而完全不用担心会影响食欲,不可不谓之心灵强大——也可以说是神经太粗。
“对了,你之前穿的那套衣服呢?”过了一会儿,何小乔突然抬头问道。
江封昊忙着吃饭,只囫囵回道,“丢了。”
“丢了?!”何小乔忍不住拉高了嗓门。
那件衣服虽说黑不溜秋的,又实在是脏了点,但一看就是不可多得的好料子,别说还很完整没有半点补丁,他居然就这么大喇喇的丢了!
江封昊丝毫没觉得哪里不对劲,把坏掉的袖子整个扯下来丢到一边,兀自伸手去夹远处的鱼干炒韭菜,“丢了就丢了,娘子你不是不喜欢吗?”
“谁跟你说不喜欢了?……不对,这跟喜不喜欢没关系!”何小乔气急败坏,忍不住啪一下将筷子拍到桌面上,双手叉腰吼道,“你个败家子,衣服脏了,洗一洗就能穿啊!你居然就这么给我丢了!”浪费,简直就是浪费啊!
江封昊一怔,过了好半晌才挠挠后脑勺,试探的开口,“……那我去捞回来?”
“现在立刻马上,”何小乔霍得站起来,用手把房门一指,咬着牙开口,“去!”
“……”
在何小乔的高压胁迫下,江封昊只能依依不舍的放下碗筷,摸着鼻子乖乖的一头扎进湖里,找衣服去了。
好在他看着虽然不靠谱,但总算水性不错,在湖水里扎了几个猛子就把那件差点长青苔的衣服捞了起来,举高了朝岸边等着的何小乔献宝似的挥了挥。
何小乔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笑,因为省了可以买衣服的钱,心里一高兴,不仅手脚麻利的把饭菜重新热过,还格外开恩帮他洗起了衣服。
江封昊在屋里吃着饭,一抬头就看到何小乔挽高了袖子,笑容满面的在院子里晾衣服的模样。
耳边听着她随口哼唱的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