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回家的欲望就会被享受的欲望压倒。
更何况这个世界还拥有先进的科技,用这些也可以辅助孙晔更快的变强。
在这之余,孙晔也想要好好享受这里的先进科技,而这就需要一样东西——钱。
以前孙晔打猎也攒了一些钱,但是还不够买胶囊和武器的。
有了赚钱的心思,孙晔就开始寻思做什么来钱比较快。
打劫银行?自己的做人原则不允许。
做杀手?更不想。
当保镖?失去自由的事我可不干,至少是在生活成问题之前不干。
打工?我干脆去死得了,打工什么时候能攒到买任何东西的时候啊!
到底干什么呢?孙晔的思维飞快的转动,回忆在前世的种种赚钱大法。
好象一点也派不上用场,就算用美男计吸引布玛去也用不上,现在布玛才11、2岁,离开始冒险还有四、五年左右。
孙晔仔细想了想,现在大概三四十的战力打军队打不过,但是找一些黑帮交易绰绰有余,还有想想什么能卖钱的东西。
山里的无智慧恐龙可以打猎卖钱,小恐龙可以卖给有钱人当宠物,但是也不能无限去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