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喜欢看书,以前在一本医学杂志上看到的。没想到正好派上用场,救了老奶奶。”
“原来是这样,不愧是小苑,真棒。”
叶苑大病刚愈,刚刚又救人,耗费了最后一丝力气。身上绵软极了,肚子空荡荡,小口小口吃着馄饨。一个一个白白胖胖,鲜香美味。
吃相秀气极了。
对面的绍煜天不动声色地盯着看,目光灼灼。
这样强烈的目光,叶苑又怎会感觉不到,皱着眉看去。看到少年的那一刻,叶苑思维凝滞了一瞬。感觉自己的世界陷入了静默。
街上嘈杂的声音和事物全都消失不见,自己的世界里只有对面的那个少年。
18岁的他,意气风发,黑色的运动服,身姿挺拔。
一如孟郊诗句中“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中的少年郎。
前世,她拼死从王家逃出来后,继续上了高中。虽然没有被糟践。
可是,那段残酷的经历,早已经摧毁了她的心志,还留下了满身的伤疤和从右眼角到下巴的痕迹。
在申市一高,她遇见了绍煜天,一辈子的执念。
她16岁那年,被绍煜天从两个混混手中救下,就喜欢绍煜天。可是,她是残缺的,配不上少年。便把这段爱情深深满在心底。
年少时的爱恋如同春日的藤蔓,暖阳撒下,便生生不息,春色满园。
直到邵煜天26岁时,为国牺牲,五星红旗卷着骨灰盒,她便再也没有了开口的机会。于是,她终身未婚,把一辈子献给了祖国的医药卫生事业。
反应过来,叶苑一下子满脸通红,心脏“砰砰砰~”跳的飞快,赶紧低下头,继续吃馄饨,却食不知味了。
直到吃完了馄饨,沈月清喊叶苑走时,她方才释然。
绍煜天,我们来日方长,不急于一时,总有一天你会记住我的名字。
可这时,身强力壮的男人从两人身边路过,狠狠撞向沈月清的肩膀。
叶苑觉得这人不对劲儿,还没反应过来,一溜烟,这人便跑出好远。
紧接着,沈月清一摸自己放玉镯子的内兜,空了,激动地大喊:“小偷,小偷,他偷了我的玉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