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主动去接触人,所以这几年下来,他愣是连房东的姓氏都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这老太太绝对不会轻易的就将钱拿出来的。
因为几乎所有的老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那就是......不惜命。
活了几十年的人了,老伴和儿女也都不在身边,没有什么爱好,不喜欢打麻将,也不愿意认识新的人,他们就是几十年如一日的孤独着,吃饭,睡觉,活着,总的看来,他们与秦泽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的话,那就是他们起码还知道自己活着的理由。
那就是攒钱......
只要自己还活着,那就能攒下点养老金,在自己死的那一刻,将所有的钱全都交给自己的儿女,这就是他们存在的所有意义了。
这就导致了,就算是有一把刀摆在她的面前,她也明知道自己不可能有一丁点反抗的余地,也绝对不会把钱拿出来。
因为钱比命贵......
那小混混似乎也是知道这种老人要钱不要命的执拗心理,直接一把夺过对方刚买的菜,扔到了地上,然后就粗暴的去翻对方的衣兜。
很快,他就翻出了一些零钱......以及,一把钥匙。
“嘿嘿,小老太太,带我去你家!”混混把钥匙放倒老人眼前,狞笑着说道。
老人不言......
“妈的,别惹老子不高兴!到时候在你身上来几刀,你一样得治病!一样得花钱!与其把钱给医院,还不如给我,你也省着遭罪,你家孩子也省的心疼。”
很显然,这混混知道怎么攻破一个老人的心理防线。
然而,这老太太似乎一点不为所动,她很害怕,身体都在哆嗦,但是依旧一言不发。
“我她妈给你脸了是吧!”
混混不耐烦了,抡起手,朝着老人的脸上就是一巴掌!
然而,就在他的手抡到脑后,即将甩过去的那一刻......他的手腕突然被握住,再也没办法递进一寸。
混混一惊,忙转身。
随即,他就惊讶的看着那个瘦巴巴的少年站在自己身后。
“你......你......”
他想说点什么.
例如:你怎么跟个没事人一样?
你怎么这么大力气?
你怎么还来多管闲事,没看到我手里有刀么?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