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进城(3 / 3)

身边,她也想将做熏肉和坛子肉的习惯保持下去。

李大壮:花姐果真是仙女。也只有神仙才能想出用整只猪做菜。

他们这山沟沟的人,一年到头能吃上一次肉就不错了。

“花姐真厉害,以后咱家岂不是月月都有肉吃了。”

“这好日子,我以前是想都不敢想。”

李大壮再次庆幸那晚他做了个正确的选择。

李春花:每月吃一次就满足了?

要是被他知道她以前天天喝酒吃肉,他不得羡慕哭了?

算了,算了,就不刺激他了吧。

好员工的心理健康也很重要,她不能打击得太狠。

况且,大壮现在还是半个家人呢。

“花姐,你在这等着,我去找辆牛车送我们回家。”

这许多东西,实在不是一头小毛驴可以拉动的。

李春花点头,“你快去快回。”

李大壮快步离开,很快就走出了胡同。

“姑娘,那小子身板真壮实,是个做相公的。”

刘屠户还以为两人是一对。

李春花瞧了瞧刘屠户那浑身的腱子肉,难怪会欣赏李大壮。

“刘叔,她是我哥哥,还未婚配。若是你瞧上了,不如拉去做你女婿如何?”

按照娘的话来说,李大壮一把年纪了,早就该娶妻生子了。

那她推销推销应该错不了。

刘屠户停下切分猪肉的动作,“当真?我家正好有一女还未婚配。”

“不若,你给我留个住址。”

虽然他很看好李大壮,可女儿的婚事,可不能马虎。

还是得问了地址,好好打探一番。

“我们住在李家沟,我哥叫李大壮,是个编筐采药的。”

李春花万万没想到,这古代的媒比现代还好做。

其实,她也不想想,能出手买下一整只猪的,家里必然是有些家财的。

长得壮,人老实,还有钱。

这不挺好的女婿人选吗?

只能说,春花还是不太了解古代婚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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