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她也想将做熏肉和坛子肉的习惯保持下去。
李大壮:花姐果真是仙女。也只有神仙才能想出用整只猪做菜。
他们这山沟沟的人,一年到头能吃上一次肉就不错了。
“花姐真厉害,以后咱家岂不是月月都有肉吃了。”
“这好日子,我以前是想都不敢想。”
李大壮再次庆幸那晚他做了个正确的选择。
李春花:每月吃一次就满足了?
要是被他知道她以前天天喝酒吃肉,他不得羡慕哭了?
算了,算了,就不刺激他了吧。
好员工的心理健康也很重要,她不能打击得太狠。
况且,大壮现在还是半个家人呢。
“花姐,你在这等着,我去找辆牛车送我们回家。”
这许多东西,实在不是一头小毛驴可以拉动的。
李春花点头,“你快去快回。”
李大壮快步离开,很快就走出了胡同。
“姑娘,那小子身板真壮实,是个做相公的。”
刘屠户还以为两人是一对。
李春花瞧了瞧刘屠户那浑身的腱子肉,难怪会欣赏李大壮。
“刘叔,她是我哥哥,还未婚配。若是你瞧上了,不如拉去做你女婿如何?”
按照娘的话来说,李大壮一把年纪了,早就该娶妻生子了。
那她推销推销应该错不了。
刘屠户停下切分猪肉的动作,“当真?我家正好有一女还未婚配。”
“不若,你给我留个住址。”
虽然他很看好李大壮,可女儿的婚事,可不能马虎。
还是得问了地址,好好打探一番。
“我们住在李家沟,我哥叫李大壮,是个编筐采药的。”
李春花万万没想到,这古代的媒比现代还好做。
其实,她也不想想,能出手买下一整只猪的,家里必然是有些家财的。
长得壮,人老实,还有钱。
这不挺好的女婿人选吗?
只能说,春花还是不太了解古代婚恋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