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眶湿润,脸上还露出一丝嘲讽,拽着他的衣领,坐上了车。
而我,早就蹲在车内,听着他们的谈话。
“李富贵啊,作为过来人,我明确的告诉你,那女人不爱你,如果你追一个人,她不会所动,可能是你的问题,可是一直追下去,她依旧没有选择你,那么……她心里从来没有你。”
“我知道,那又怎样?喜欢,需要理由吗?一定要占有吗?”
我听到这里,心颤抖了一下,这李富贵原比我想象的还要喜欢我,他的喜欢超过爱。
下车后,我看到他们来到下塘村。
一车下来十多个人,手里提着药箱,带着红色“+”字符,披上白大褂。
“采集血,就知道,谁可以快死了,我时日不多了,你们尽快找。”
那金主一声令下,他们纷纷提着药箱,还有一个皮箱,皮箱鼓鼓的,有的还露出钞票。
他们是想冒充医护人员,然后抽血给钱,找人!
还好,昨天我比他们早一步,让全村人喝了狐帝尿。
我来到后备箱,又拿到了采集书,以及针筒,装在兜里。
这些……都是证据!
回到车里,我看到金主,颤抖的老手,从兜里拿出一粒红色的药丸,颤颤巍巍的放进嘴里,然后干咽下去。
“这尸油味道真不咋地,可是如果不吃,我腐烂的味道,会散发出来。”
我虽然成了一缕魂魄,可是,我却嗅到了腐烂的味道。
人快死的时候,一般动物都能察觉到异样,嗅到死亡腐臭的味道,从而陪伴在人类身边。
这时候,金主从兜里拿出一张黑色的卡,递给李富贵,“喜欢就给她,我余生的存款,密码是六个七,至少我心里不会愧疚。”
“你现在愧疚会不会有点晚?为什么你一定要不死之身!”
李富贵二话没说接过金主的银行卡,眼神失落,带着一丝苦笑。
是啊,这也是我想问的。
嗯?怎么副驾驶有一部手机!
我灵机一动,爬到副驾驶,咱们村七百多号人,十多个人最快也要晚上,才能出结果,我还可以录下那老男人的口供。
“不死之身,冥王都拿你没办法,这就是我想要的,我爱过一个女人,她还活着,可惜没嫁给我,我想陪她生老至死,静静的守护在她身边。”
“那你岂不是和我一样,还有理由说我?”
李富贵点燃了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