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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拾肆之情语(1 / 2)

“好不到极致,坏不到彻底,我相信命运。”

我是个很奇怪的人,暂且称之为奇怪罢。

我是个念旧的人,日记于我言便是情感储存器,不因时间而淡去。

某一天的随笔:不过许久,事情似奇怪,不知爱你否,不知值否,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你如何,不知道的太多了,没时间,没精力,没感情,没营养。

感觉真是个奇怪的东西,剥夺我的理性,亦或喜欢,我怕了,我这该死的矛盾的人。

其实许久之前,我有过打算写点什么让人带给陆云月。

我写了下来,写了或许这辈子也送不出去的东西,算是杂言乱语,亦或疯言疯语。

在心烦意乱之际,写下了许多,有那么几段:

不知道几眼足以让一个人记住另一个人,有时候记住一个人是那么困难,时而却过目不忘,可笑。

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人那么多,见三六九面已是万幸,产生交集又是何等的难之又难,集万物美好于一身,不过是大梦一场空,我不期望能如何,只希望每每回首,是惬意与美好相汇。

一眼记住一个人,是一见钟情吗?有些许假,它不能被称之为爱,它有一点虚无缥缈,喜欢,不适合,有感觉似更加恰当。

我是个人,一个好不到极致,坏不到彻底的人。她喜欢什么样的人呢?(写东西时,文字的情感与情境或心情挂钩,生活中同别人笑笑,交谈是非,也不过游刃有余。情绪的反差令人压抑)

她喜欢的会是喜欢运动的人吗?现今我算是很少了,以前还打打篮球,现在几乎不了,无非有时体育课投几个罢,初二那年开始打球的,相比于篮球,我更喜欢足球一点,我自认踢球比打球更厉害点,足球则是初一便开始了,现在大都不去了。

说起球类,杂七杂八会的有一些,能拿上台面的却是少之又少,仅仅所谓会打罢了。

她会喜欢霸道,狂妄一点的人吗?就像《少年的你》中的易洋千玺,谁会想到我这么懦弱而内向的人,却是曾试图混过。

那是初二,我想成为一个让所谓好学生都怕的坏学生,三大校纪——私带手机,恋爱,顶撞老师,犯了两条,除了顶撞老师——我也用不着顶撞老师——那时的我凭借不算笨的脑子,位居年级第二——在那一群混日子学习的人中,那是一届新项目的唯一一个班,一届小白鼠。

MYP国际初二一班,一个部,三个班,初二一个,初一两个,都是新项目的小白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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