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经幻想过自己亲手推翻一个王朝么?
我没有想过,早年的刘邦也没有想过。
四十八岁之前,他是个浪子,他的出现有上帝的安排,也有自身的努力,历史给了他这个机遇。那时候,有很多人拥有这个机遇,比如陈胜,比如项梁,比如项羽,但是这个机遇最终被刘邦幸运的逮到了。
后来唐代黄巢有首诗写道: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同样是去覆灭一个王朝,同样是攻打一个地方,黄巢的花没开,刘邦的花开了,虽然没有冲天香,更没有黄金甲,黄巢功败垂成,而刘邦却功成名就。那是为什么呢?
秦朝****,老百姓苦不堪言,这在大众心理上必然需要一位救世主;而刘邦用他的才智和幸运偶然地完成了这一个使命。如果没有刘邦,还会有赵邦,李邦。
用哲学的辩证法来说,刘邦的成功是偶然和必然的杰作。
不管是运气也好,实力也好,刘邦都做到了一件很伟大的事情,他给一个黑暗的时代划上了句话。
黑夜给了他一双黑色的眼睛,他要用它来寻找光明。
光明还在远方,同志仍需努力。
但同志们好像变得有点不太努力。
刘邦接受了秦王子婴的投降,收下了传国玉玺,有不少将领基于斩草除根的想法,建议刘邦把秦王子婴杀掉,刘邦没有同意,他宽恕了子婴。他对杀人实在提不起太大的兴趣,这也是老百姓爱戴他的原因。
那时候有大选,候选人是刘邦与项羽,你会把选票给谁?
在个人魅力上,我会毫不犹豫地投给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项羽,但要选谁管我这小老百姓的生活,我会毫不犹豫投给刘邦。小小老百姓,需要的是充实的肚皮,自由自在的生活,安全和谐的社会,而不需要那动不动就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没有说项羽一定做不到,他有可能做到,我没有勇气给他这个机会,有些错误犯了一次,再也没有第二次。
秦王朝终于入土为安,此时此刻,刘邦无法抑制自己心中的激动。不光他激动,整支军队都非常激动。激动起来,就会稍微的出格。将领们比打仗还忙了,要问忙什么?两个字,打劫。
他们中很多人前半辈子因为穷,吃过很多的苦头,所以财富对他们来说很重要。
再也不想吃没钱的亏了,哪怕自己没命享受,也要留给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