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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零章 叛国罪名成立,逮捕赵佶(2 / 4)

在他们那里,只要有凭证并经过查验属实可以领回。当然,如果有凭证但金银已经被他们挥霍了,那也就只能自认倒霉,至于此前放贷的高利贷转归银行经营,按照法定利息到期帮他们收回。

当然,前提是有借据。

毕竟借高利贷的都是向那些职业经理人借的。

如果在查抄期间有借据遗失,那既然没有借据当然也就无法收回。

总之很有操作余地。

至于房产收归国有,但允许他们居住,并依照公田法分地自己耕种养活自己,可以接受信众布施,但这些布施必须交税,税率三七分。

当然,七成是国家的,既然都已经钱多到布施了,拿出七成给国家为国效力也是应该的。

由国家派驻监督。

这些监督可以从收取的税款里抽成。

敢不纳税者双方同罪。

当然,这些都是不重要的,包括土地也一样,河北的土地本来就已经这样处理了。

真正重要的是金融业。

大师们彻底被逐出金融业,放贷成为银行和民间高利贷控制。

王大王此举明显就是假公济私,谁都知道他的银行现在头号竞争对手就是这些人,因为银行的放贷利息低,虽然借贷者喜欢,但放贷者不喜欢,他们正在联合起来与银行进行金融战争,简单点说就是士绅官员们联合起来,都不去银行存钱。

同时在外面散播谣言,说银行的银根紧张已经快没钱了制造民间恐慌。

既然这样王跃干脆跟他们一了百了,想跟他玩金融战争,他就去给这些家伙把根刨了,这也是必须走的一步,他必须建立一个规范的金融秩序,他的银行充当国家银行,并拥有独家的铸币权和发钞权,并代理朝廷的各项业务。各地税款存入最近的银行,接下来的转运不需要国家管了,同样损耗也不需要国家管,而朝廷的各种支出改成银票。

包括各地的军饷。

银票直接给需要领钱的人,后者自己去银行支取。

这个不会有任何限制,拿着银票就可以到任何一家银行取钱。

当然,这牵扯到一个复杂的体系,包括金属货币的运输,银票的防伪,重铸过程中的损毁,总之各种各样的问题,但这个是王跃需要解决的,以后这些用不着朝廷来管,所以朝廷还可以继续精简。而朝廷的精简也就意味着中饱私囊的环节减少,税款从地方到国库再从国库到士兵手中,整个过程可以说每走一步就的漂没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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