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很难吸引到推理小说的读者的。
要是自己就是一个寻常的读者,看到这里,可能就不会在看下去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这可是汤元和自己在同期上市的新书。
他不看能行吗?
知己知彼,才能战无不胜呐。
第五人继续翻页。
福尔摩斯看到第一次见面的华生,说道:“看得出来,您是从阿富汗回来的。”
“你怎么知道?”这下轮到华生吃惊了。
当然,也轮到读者们吃惊了。
对啊!福尔摩斯是怎么知道的?
他明明是第一次和华生医生见面才对的啊!
华生对福尔摩斯可太好奇了。
这时,福尔摩斯告诉华生,他是通过光刚才的交谈,和对华生的观察得出来华生刚刚从战场回来不久的。
这里,第一次出现了福尔摩斯的一个破案方案,推理演绎法!
看到了这里的第五人,在心里咯噔一下,这个描写,这个推理演绎法,好厉害!
福尔摩斯居然能够通过观察,知道华生打过仗,甚至还知道他的受伤情况,并且还知道华生是军医!
这一切,都是福尔摩斯的推理演绎法得出来的!
第五人看得暗暗心惊,在前面几页他的心里还有弃书的想法,但是看到这里,他已经被深深地吸引了!
华生和福尔摩斯两个人顺利地合租在了一起,贝克街221号是他们的住处。
一天,华生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对当代的文学、哲学、政治,几乎是一窍不通,但是对于和案件相关的知识,却又是如数家珍。
这时,福尔摩斯说出了他的理论:“我认为,人类的大脑原本像一间间小的空阁楼,为阁楼添置家具应该有所选择,只有傻子才会把各种杂货一股脑全塞进去,这么一来,有用的知识反而给挤了出来……聪明人一定会小心谨慎,精挑细选,他的小阁楼里只容纳对工作有帮助的工具……”
短短的一段话,汤元便塑造出了一个对于破案无比执着的福尔摩斯的形象!!
福尔摩斯很自信,甚至到了自负的程度,说话信誓旦旦,但确实,他的判断,都是对的。
而这一切,都是基于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
这个侦探,真不一般!
接下来,本书的第一个案件,《血字的研究》正式登场!
凶案现场,衬衫、袖口、指甲、头发,甚至是